昨日起,期待已久的“单独二孩”政策正式在广东落地实施。昨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全票通过广东实施“单独二孩”政策。随后,省卫计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实施细则进行解读。只要在3月27日或以后生育第二胎的单独家庭可以放心了,已怀上但未生育的单独家庭应在6月30日之前申请补办再生育审批手续,而27日之前已生的要按生育当时的政策处理,征收社会抚养费。
独生子女定义按国家规定执行
昨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广州闭幕,69名常委会组成人员中共59名出席,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简称《条例》)的决定时,获全票通过。决定将《条例》第19条第一款第六项“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决定27日公布并开始施行,《条例》将根据决定作相应修改后重新公布。
此前提交审议的修正案提出在附则部分增加对“独生子女”的解释: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者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者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昨日通过的决定中没有此修改内容。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波解释,对独生子女的定义,国家已经有明确规定,《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此前也没有作出明确界定,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就可以。
计生“一票否决”制不改变
省卫计委副主任陈义平说,3月27日起广东开始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广东将按照“城乡一体、一步到位”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不分户籍、不分地域、不限年龄,统一按省里的规定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不设置生育间隔年。
“实行‘单独二孩’并不意味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放松”,陈义平表示,计生“一票否决”制度不会改变。
已怀孕的6月30日前补办手续
具体如何实行“单独二孩”?陈义平说,在广东正式实施前已怀孕但尚未生育的单独夫妇,6月30日前依法申请补办再生育审批手续;逾期未补办审批手续的按《条例》规定处理。在广东“单独二孩”政策实施后申请再生育的单独夫妇,应依法办理手续。政策实施前已生育“单独”夫妇要依照生育行为发生时规定处理,征收社会抚养费。
陈义平介绍,“单独”夫妇一方为广东户籍的,可自愿选择适用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省份的生育政策的规定执行;对于户籍从外省迁入广东省并在广东提出按“单独”申请再生育的,应以广东规定的标准予以确认。申请再生育获批时,已办理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收回,同时要停止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已发放的不要求退还)。“单独”夫妇如符合再生育条件,可申请实施输卵(精)管复通手术,从批准再生育当月起,停止发放奖励金(已发放的不要求退还)。
基层机构要开辟审批绿色通道
为了方便已怀孕“单独”妈妈补办手续,陈义平表示,广东各基层计生工作机构要开辟补办再生育审批“绿色通道”,做到快接、快审、快批。在严格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办理“单独”夫妇再生育审批工作的基础上,执行首接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便民维权制度。
陈义平提到,在办理审批过程中,对核查独生子女身份确有困难的,可按照《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方便群众办证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依据当事人的承诺办理;另将再生育审批后的公示时间由30日缩短为15日。
释疑
A
老二生在境外老大算独生子女吗?
省卫计委:不算,但独生子女范围已放宽
"独生子女’新的概念,从我们的角度来说,比过去宽。”省卫计委政法处副处长黄云卿说,此次修改后,独生子女被定义为“夫妻生育或者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者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独生子女的概念强调唯一性。
有网友提出“老大生在境内,老二生在境外,老大是否算独生子女?”黄云卿反问:生在不同地方,但还是他父母生的,你说这是独生子女吗?夫妻都曾离异,各自带来一个孩子重组成新家庭,家里有两孩子,虽无血缘关系,但也不算独生子女,“尽管如此,新的定义已比过去宽。过去,若一对夫妻生了两孩子,只要两孩子见过面同时存活过,就不叫独生子女。现在,哪怕一对夫妻原来有两三个孩子,只存活一个,且兄弟姐妹去世前还没生育子女,也叫独生子女”。
B
申请再生育审批流程需要多久?
省卫计委:已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快审快批
省卫计委政法处处长张心明说,申请再生育审批,只要符合政策、手续齐全,马上可以办理。对于手续不齐全的,规定基层接办单位要在10个工作日内告知。黄云卿也表示,广东落地前已怀孕的,要求快办,时间上大家可以放心。
张心明说,省里要求基层计生卫生机构要为已经怀孕的“单独”妈妈设立绿色通道。昨日下午,已印发“关于扎实有序地做好全省单独二孩实施工作的通知”,部署对全省基层卫生计生机构,对这批单独家庭快审快批。
为何单独家庭要生二孩需加具所在单位意见?黄云卿说,在广东生一孩是不需要审批的,只用登记;但若要再生育,就需证明是单独,“需要提供父母所在地的证明材料,主要是身份确认的问题。”
C
“抢生”暂不罚真的是这样执行吗?
省卫计委:3月27日前生的按原政策处理
江门市卫计局近日说已生的“单独二孩”暂不罚款,是这样吗?对此,省卫计委副主任陈义平表示不知情,“还是那个原则,如果是3月27日政策落地前生的,就按照原来政策实施;如果是怀上没生的,就要按照政策衔接的有关规定实施。”
张心明表示,在“单独二孩”的落实上,全省范围内要统一实施,各地市没有差别,也不存在分步实施问题。
在国家政策出台后、广东政策落地前生了二胎的单独家庭,能否酌情减少部分社会抚养费?张心明说按照原来政策,“该征收的就征收”。
“单独二孩”
申请审批流程
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第二胎的法定程序是先向女方户籍地人口计生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才能怀孕。因此,符合条件的“单独”夫妇若要再生育一胎,应先提出再生育申请。
“单独”夫妇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独生子女一方父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属于独生子女的证明材料,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领取并填写《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
将填写好的《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分别交男、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审核并加具意见;有工作单位的,应先交其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后,再交双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审核并加具意见。
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人的《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后加具意见,并将加具意见的《再生育一胎子女申请表》连同申请人其他证明材料送交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
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查批准后,报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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