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 洪雪)因组织卖淫女被举报,在遭公安抓捕,逃亡过程中,女子姜某仍重操旧业,再次组织卖淫,终被民警抓获。丰台检察院今天通报,因涉嫌组织卖淫罪姜某已被批捕。
2013年10月,陈某帮女友姜某租了间房,没想到姜某却在该房内组织其他女子卖淫。据悉,姜某负责联系嫖客,事后嫖资也都先交给她,从中抽取70元后,姜某才将“酬劳”发给卖淫女。
知道女友从事的事后,陈某不但没有劝阻,反而在每天下班后帮姜某看门、放哨。然而,该卖淫窝点还是被民警发现。抓捕中,陈某到案,姜某则逃脱。
2014年1月,仍在逃亡中的姜某又操起了老本行,她找了一个小区,开始组织4名卖淫女从事性交易。1月底,经群众举报,民警将姜某等人抓获。
起初到案后,姜某还拒不供认自己的犯罪行为,辩称屋里都是自己的“姐妹”,男子是“姐妹”的男朋友。但是她不知道,此时其口中的“姐妹”早已交代了自己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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