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晚上,东莞塘厦镇逛街的路人被治安队员拦下检查居住证,近百名路人被带走交15元办证后才获准离开。负责人承认确有其事,但否认强拉路人到警务室,称是宣传一下办证的好处。律师称治安队无执法权,强行控制流动人口办证不合理,并有非法侵害人身自由的嫌疑。
拦路办证是“宣传一下办证的好处”,这话你信吗?上百路人,轮流被拉到警务室,又是“抱头下蹲”,又是“不办不准离开”,这究竟是怎样的一种“宣传”形式?居住证是什么,据说是区别于“暂住证”,一字之差体现出城市管理的“重大进步”。换言之,居住证本是一种制度化的分享凭证,是流动人口享受市民待遇的城市“绿卡”。至于随便自由闲逛在哪个街头,只须一张宪法意义上的身份证足矣,与权益属性的“居住证”有什么关系?
很难说得清,“治安队员”是个怎样的职务,游走在公共权力与社会服务之间的此类角色,经常成为“弱者”戕害弱者的主角,甚至形成另一种丛林江湖。还是在东莞,8月8日的《广州日报》就报道过由治安队员主演的现实版“无间道”:美酒佳肴、高床软枕、“免费”毒品……收受了毒贩如此“厚意”之后,巡警队治安员“默契”地送给对方一个对讲机,对讲机已调至巡警队的通讯频道,此后,毒贩能提前得知警方的行动,多次逃脱抓捕。更为典型的,是深圳城管在与烧烤摊主发生冲突时,被后者刺死。事发后,当事城管员一度被渲染为英雄,其所在外包公司还曾经为其申请“革命烈士”称号,日前,警方破获案件时发现,其竟作为犯罪团伙骨干成员赫然在列。编外城管也好,治安员也罢,“人手不足”是其存在的最好理由,但公共管理的权力一旦被外包或转嫁之后,如何防止权力孳息之乱,是每个城市都要直面的现实命题。
居住证当然不可原谅,而在现实生活中,行政强制及处罚权却是最容易被滥用的一种权力。日前,沈阳就因重罚传闻而“满城尽是卷帘门”:店铺因担心“太狠”的工商等罚单,于是纷纷歇业打烊,致使市民“吃不到午饭、理不了头发、买不着钉子”。尽管地方政府证实这是“传言式恐慌”,但对于反思行政强制及处罚权,不啻于一方清醒剂。这些年,行政许可“瘦身”成为潮流,而行政强制及处罚权的规范与监督显然滞后于此。半夜逼人办证的霸道,究竟是强制权无知无畏还是胆大包天?
自由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基本人权。半夜“被办证”无异于权力打劫,它伤害的不仅是居住证本身的制度善意,也不只是公民的基本权益与自由,更将基层治理的乱象呈现在公众面前——这样的治安员有人管吗?这种“办证妙法”究竟是谁的创意呢? ■邓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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