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晓飞) 昨日,北京纪检监察网发布消息称,北京市纪委机关、监察局正改革调整内设机构和职责。而记者今天上午联系部分区县纪委发现,区县纪委正在参照北京市纪委改革方案进行相关调整。
此次调整改革中,北京市纪委机关、监察局内设机构总数和行政编制总数均保持不变。
市纪委监察局 增设4个内设机构
北京市纪委和监察局整合了6个内设机构:将办公厅、监察综合室整合为办公厅;将党风政风监督室(北京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执法和效能监督室整合为党风政风监督室(北京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北京市行政投诉中心和信访室合署办公,同时,信访室不再加挂北京市人民政府举报中心牌子。
与中纪委监察部强化反腐力量增设纪检监察室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一脉相承,此次北京市纪委和监察局增设4个内设机构:增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增设第七、第八、第九纪检监察室,组成9个纪检监察室,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联系市级单位,第五至第九纪检监察室联系区县,而此前共6个纪检监察室。
与中纪委监察部机构调整相对应,北京市纪委监察局重新组建2个内设机构:在干部室基础上组建组织部;在宣传教育室基础上组建宣传部。
本轮改革撤销1个内设机构:预防腐败三室。此外还更名3个内设机构:案件管理室更名为案件监督管理室;政策法规室更名为法规室;市委巡视工作办公室更名为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改革调整之前,北京市纪委与北京市监察局合署办公,内设21个职能厅室和机关党委,北京市行政投诉中心设在市监察局。
此外,还设有机关生活服务中心等事业单位。北京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机构62个。
追访 门头沟:调整60个议事协调机构
记者上午从北京市多个区纪委获悉,参照中纪委和北京市纪委的改革调整方案,各区纪委将陆续进行相关职能调整。
早在今年4月初,门头沟区纪委便按照中纪委“三转”工作要求,对该区纪委参与的60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调整,取消或不再参与44个,保留或继续参与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等16个议事协调机构。
丰台区纪委上午表示,按照中纪委“三转”工作要求,丰台区纪委已经过多次调研,将取消或不再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的具体思路上报到区委。
根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有关行政机构承担,即仅仅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不设置办事机构。
记者了解到,这样是为了特殊处理某一问题时可以设立一个单独的联系协调机构,但又不会新增内设机构。
议事协调机构通常被称作领导小组、协调小组、委员会、指挥部、办公室等。
文/记者 王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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