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本报报道组)刘汉、刘维等36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故意杀人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案件,昨日继续在咸宁市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其中,刘汉等10人案结束了法庭调查程序,将于今日进入法庭辩论。刘维等7人案16日休庭,法庭将依法择期宣判。
在刘汉等10人案的庭审中,法庭就被告人刘汉、刘小平和被告单位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的事实进行法庭调查。应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申请,经法庭许可,另案犯罪嫌疑人杨某、另案被告人刘维先后到庭接受调查,控辩双方发表了质证意见。法庭还对起诉书指控的违法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还对各被告人的量刑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
昨日,刘维等7人案庭审继续进行法庭辩论。辩论终结后,刘维等7名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刘维在最后陈述中表示,感谢法庭给予充分的权利,对自己所犯罪行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孙长兵等6名被告人也表示很后悔自己犯下的罪行,希望法庭能宽大处理,给予重新做人的机会。
自3月31日公开开庭审理的刘维等7人案,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法定程序,于昨日休庭,法庭将依法择期宣判。
部分被告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群众代表旁听了庭审。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