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富达养殖专业合作社门前挂着“公安局重点保护单位”牌。 图片来源:中国日报网
近日有网帖爆料,“湖南临澧污染企业成公安局重点保护单位”。当地公安局确认,该养殖场确有挂过这一门牌,但系企业主自制,没有通过任何一级公安部门许可。目前,门牌已被临澧县公安部门摘下。
根据网友李根的描述,这家企业全名临澧县富达养殖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8年10月。猪场的消毒水和其他废水未经过任何处理直接排放出来,导致下游的水塘、农田遭遇污染,“数百亩粮田几乎无法耕种,就连邻近水库的鱼苗也难逃厄运”。帖子还透露,当地环保部门曾多次给该养殖场下达《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但没有任何作用。
临澧县副县长、公安局长毛世秋昨日在接受新华网采访时证实,富达养殖专业合作社门口确实曾挂有“临澧县公安局重点企业保护单位”门牌,但这块门牌是企业主自制后挂上的,并没有通过任何一级公安部门的许可。临澧县公安部门已于前日摘下这块门牌。
毛世秋表示,临澧县公安机关对任何企业一视同仁,没有“重点保护”和“非重点保护”之分。“他们企业因污染问题遭到老百姓非议和指责后,企业有点担心,就想搞一块公安局的牌子看镇不镇得住。没有通过公安机关,就自己做了一块牌子挂上。”毛世秋称,临澧县公安部门正在进行取证工作,并会同当地法制部门对企业主自制门牌一事进行研究,将依据相关行政法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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