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乌兰察布讯 5月11日,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公安局破获一起诈骗案,为受害人追回诈骗款1060万余元。
据了解,河北唐山籍的王某某与刘某于2012年在商都县合资兴建东昊特种钢有限公司,王某某担任该公司董事长,刘某为总经理。王某某因忙于经营多家公司,便要求刘某不定期向他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但性格固执的刘某从不主动汇报。因此,王某某开始对刘某心生芥蒂。2013年初,王某某找到好友王某民帮忙协管该公司事务,并以董事长特派员的身份进驻公司,实际目的是用来限制刘某。转眼到了年底,王某民从商都县返回唐山市汇报工作时,却向王某某撒了一个弥天大谎:公司遇到困难濒临破产,他自掏腰包为公司垫付了1000万元的欠账。因王某某对好友信任有加,二话没说连本带利还给王某民1060万余元。不久后,该公司倒闭。今年5月10日,王某某与刘某清算账目时,发现公司并没有王某民所说的那笔欠款,才知道自己被骗了,随即向商都县公安局报了案。5月11日,办案民警将王某民从河北省唐山市缉拿归案,并为王某某追回了被骗的1060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民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 梁喜林 通讯员 杨宝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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