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昨日上午,贵阳中院公开开庭审理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程孟仁与情妇何文受贿一案。检方指控,程孟仁伙同他人共同或者单独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57万余元,何文伙同他人共同收受人民币共计1804万余元,均应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情妇出面捞好处费
检方指控,程孟仁与何文是情人关系。2003年至2011年间,程孟仁利用担任贵州省交通厅副厅长、厅长的职务便利,由何文出面承接工程后转给他人,从中收取好处费。程孟仁与何文共同收取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804万余元。
2002年底至2012年初,程孟仁担任贵州省交通厅副厅长、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车晓宇等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52万余元。
检方认为,程孟仁伙同他人共同或者单独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57万余元,何文伙同他人共同收受人民币共计1804万余元,均应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去年8月已被逮捕
今年4月24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程孟仁在担任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厅长期间,严重违反党纪政纪,其中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根据有关规定,近期,经中共贵州省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中共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程孟仁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没收其违纪所得。
程孟仁,男,1953年9月5日出生。2002年6月任贵州省交通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2007年3月任厅长(2011年2月兼任厅党委书记),2012年10月任贵州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因涉嫌受贿罪,2013年7月26日被贵州省检察院刑事拘留,同年8月8日被执行逮捕。
何文,女,1967年2月6日出生,贵州省遵义电视台记者。因涉嫌受贿罪,2013年5月15日被贵州省都匀市检察院刑事拘留,同年5月30日被执行逮捕。 中新
庭审
专靠高速公路“边角料”发财
据新华社电 上午9时30分,61岁的程孟仁出现在庭审现场,与他一同出庭的,是原遵义电视台记者何文。在庭审中程孟仁承认,他与47岁的何文是情人关系。他们两人携手发财是石料供应、边坡防护等高速公路建设中的这些看似“边角料”的工程。
公诉机关称,2003年程孟仁向何文提出,由程孟仁介绍何文认识交通厅下属企业负责人及相关承建方负责人,何文接受别人请托或者自己觉得需要时,向这些负责人手中要项目再转手给别人承接,必要时由程给这些负责人打招呼,程、何两人从中收取好处费。2003年至2011年,程何两人采取上述方式,先后从高速公路石料供应、边坡绿化、重油供应及隧道工程等工程项目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共收受贿赂1804万余元。
王庆原是贵州桥梁公司职工,后停薪留职。从2003年开始,他请何文帮忙,何文则让程孟仁打招呼,王庆先后获得贵州玉三高速、镇胜高速的石料供应和北盘江大桥桥头开挖工程项目。为感谢何文,王庆共送给何文110万元。
2004年初,程孟仁给镇胜高速和遵茅高速相关负责人打招呼,要求关照何文。何文随即拿到两个隧道的建设工程交由高程施工,高程送给了何文84万元。除此之外,何文还通过类似方法,将高速公路的边坡防护绿化、重油供应等项目转给了别人,自己从中收取好处费。
对这种生财之道,何文却认为自己是在做生意,不构成犯罪,“我觉得这是一种劳务活动,很正常,不知道这是犯罪。”何文表示。
程孟仁庭审中认为“何文对工程不熟悉,没有自己的话,何文应该承接不到工程,何文没有相关的资质。”程孟仁承认,自己向下属企业相关人员打过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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