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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法警涉嫌抢劫杀人被抓 |
新华网长沙5月21日电(记者史卫燕)针对网络消息称,湖南省新化县一法警涉嫌入室杀人,对一手无寸铁女子实施抢劫并残忍杀害的事件。21日,新化县有关部门作出回应称,新化县公安局已将涉嫌入室抢劫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伍某抓获归案。此外,其所在法院也解除了与其的劳动关系。
新化县方面的调查结果显示,犯罪嫌疑人伍某系新化县人民法院临时聘用法警。2011年,为解决新化法院警力不足的问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聘用制法警。通过两轮考试和资格审查,伍某被录用,聘用期限为3年,至2014年6月30日止。
据悉,5月12日下午,家住新化县梅苑卫生院家属楼的医生冯某在其家中被杀,被抢走现金5万元及手机等财物。5月19日,犯罪嫌疑人伍某被抓获归案。当地公安部门表示,案件正在调查中,情况需进一步核实。
记者了解到,伍某今年25岁,为湖南省新化县人。事件发生后,新化县人民法院决定依法解除与伍某的劳动关系,并配合、支持公安机关对案件的侦破工作。法院方面表示,要以此事件为警示,加强临聘人员的管理教育,对全院所有临聘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该清退的坚决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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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并不存在“临时工”
1995年,我们有了《劳动法》,规定不论工作时间长短,用人单位用工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以临时岗位为由拒签。从此以后,“临时工”这个身份在法律上就不存在了。
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仍然存在大量临时工,以“进城务工人员”为主体,分布在建筑、餐饮、保洁、护理等低端劳动力市场,他们收入偏低、社会保障不健全,有的虽然有劳务合同却形同虚设。还有一个大量存在“临时工”的地方,就是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其中“临时工”最集中的,就是人所共知的“协管员”、“辅警”、“联防队员”队伍。【延安城管“临时工”成工作主力】
评论解析:哪里有“危险”哪里就有“临时工”?
“临时工”这个神奇的“工种”,都有什么好处呢?其一,“临时工”用工成本低,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其二,“临时工”关键时刻能“扛雷”,领导都喜欢;其三,“临时工”能干很多正式工不愿意干的脏活、累活,用着方便。既然如此,谁不欢迎“临时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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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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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法警涉嫌抢劫杀人被抓新华网长沙5月21日电(记者史卫燕)针对网络消息称,湖南省新化县一法警涉嫌入室杀人,对一手无寸铁女子实施抢劫并残忍杀害的事件。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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