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万静
在相继推出“容缺受理”、“企业登记注册联合办理”等一系列行政审批改革措施后,目前青岛市行政审批事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审批办)又在酝酿推出“行政审批全流程制度重构”计划。根据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结合行政审批工作实际,审批办拟将青岛市行政审批全流程分为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制证和送达六个环节,按照“环节最简、流程最优、时限最短”的标准,对每个环节的审批程序、办理标准、服务要求等进行规范,建立运转高效的行政审批全流程制度架构。
根据计划,申请环节将建立行政审批信息资源共享库。青岛市审批办计划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建立行政审批信息资源共享库,审批部门在办结审批事项后,将批复文件、证照等审批决定保存到共享库中。其他审批部门可以查阅共享库中的审批决定,并将批复文件、证照等审批决定打印出来,作为本部门审批事项的申请材料。办事群众办理申请时,不再需要重复提交共享库中已有的审批决定。
受理环节拟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行政审批工作中,最容易给职权部门造成权力寻租空间的恰是审批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对此,市审批办计划从2014年开始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体系。制订审批事项的服务标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法律依据、审批条件、审批内容、申报材料、审批流程、审批时限、审批收费等。
审查环节推行外网审批服务。审查环节是行政审批流程中最耗费时间的阶段,因此提高效率是审批改革的重点。为此,市审批办市将积极推行外网审批服务,市大厅提供网上咨询、网上预约、网上查询、网上评价等服务。服务对象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大厅网站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驻厅部门(单位)窗口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专网审批系统审查材料或者受理申请,审核批准后,服务对象携带规定的申请材料到市大厅,即可继续办理或者领取批复文件、证照等审批决定。
决定环节实施审批专员制。全面推进审批权集中配置是行政审批职能改革的核心,青岛市的计划是实现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一是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审批部门将审批事项、人员集中到行政审批处,行政审批处整建制入驻大厅。二是实施“审批专员制”,审批部门对大厅首席代表充分授权到位,首席代表全权负责本部门(单位)的行政审批工作并行使最终行政审批职权,压缩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切实解决“审查不决定、决定不审查”问题。
制证环节实行服务大厅统一制证。别小看这个这个环节,看似不起眼,现实中不乏懒政思维作怪,很多时候申请者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环节都很顺利,但是往往在制证这个环节遭遇太多“拖”的折磨。为此,青岛市拟将在服务大厅实施统一制证制度,设置统一制证发证中心和窗口。安排专人负责打印驻厅部门(单位)的证照、批复文件等审批决定,并统一送到驻厅部门(单位)窗口,解决大厅外制证问题。
送达环节实施快递服务。实施证照统一送达制度,设置快递送达服务窗口,是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一道特殊的亮色,市审批办已经决定将在今年年底前,将驻厅部门(单位)的证照、批复文件等审批决定,通过快递等方式统一送达给办事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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