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被抓获刑十年
本报讯 (记者张翔宇 通讯员谢欣然)在小区内租房用鼻炎水制毒,后帮人运毒被抓,日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宗制毒、运输毒品案,被告人黄民(化名)被以运输、制造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黄民经人介绍认识老乡“勇哥”。案发前一周,他被“勇哥”叫到一出租屋,房内放着大量的鼻炎水,“勇哥”及其朋友将鼻炎水全部倒入塑料桶内,随后放入一些酸碱溶液,搅拌分层后进行加热,直至液体结晶。“勇哥”告诉黄民,他们正在制造冰毒,并叫他帮忙。随后几天,黄民都到出租屋来帮忙,制造出的冰毒则由“勇哥”等人处理。制毒的过程中会产生刺鼻的味道,“勇哥”叫人买了空气清新剂来掩盖气味。
2011年12月6日下午,“勇哥”在出租屋后面的路口交给黄民一包50克的海洛因,让他送到东凤镇四埒涌路路口,并给了1500元作为报酬。当黄民驾驶助力车途经穗茵庭正门对开路段时,因车辆故障被巡逻经过的公安人员盘查。公安人员当场从其裤袋内查获毒品以及毒资、手机等物。后黄民带公安人员去出租屋搜查,当场查获鼻炎水空瓶16763个、可疑毒品13包、卧室床下提取的白色粉末1包、客厅阳台上提取的可疑白色粉末1份、饭桌下提取的白色块状物1份,分别净重3256.13克、771.10克、44.83克、55.40克,但均未检出常见毒品成分。
法院认为黄民无视国家法律,运输毒品海洛因50.14克,且制造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运输、制造毒品罪,应依法惩处。其受人指使参与运输毒品,在共同犯罪中系起次要作用的从犯,依法应减轻处罚,最后法院判黄民犯运输、制造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