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 陆玫 张刘涛
昨天,一份阿里巴巴内部通报在网络传播。内文称,阿里巴巴原人力资源副总裁王凯利用职务影响,将公司年会、集体婚礼、宣传视频拍摄等40余个项目交由与其关系密切的同学李某及李某挂靠的公司承办。
2014年5月,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已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王凯收取贿赂260万元,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以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4年。据早报记者了解,王凯因不服一审判决,目前已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1976年出生的王凯在2010年至2012年间,先后担任淘宝人力资源部资深总监、阿里巴巴人力资源部副总裁,负责组织文化工作。
王凯的中学同学李某,供职于北京艺飞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艺飞鸿成立于2002年,可独立承制大型演出、企业年会、广告制作等。艺飞鸿曾承办阿里巴巴2011年、2012年集体婚礼,2011年淘宝主题年会,2011年淘宝校招武林大会等大型活动。
据浙江在线今年4月15日报道,王凯在负责公司文化活动中,常提早与李某沟通设想等,使其具有提早准备等优势。庭审过程中,王凯表示,自己仅有建议权。一般来说,王凯作为人力资源部副总裁,他建议的供应商很少被部门领导否决。
今年5月,在杭州余杭法院审理过程中,公诉机关指控,王凯利用负责组织文化工作可以选择供应商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或者索取李某好处费共计260万余元,用于个人消费。
在庭审中,王凯辩称,艺飞鸿的业务确实好,能完整表达阿里巴巴的文化,且也有艺飞鸿公司参与阿里巴巴项目的竞标但最终没有拿下的情况。
“王凯的行为已严重违反《阿里巴巴集团商业行为准则》第三条第4款‘工作职责的履行’的规定,公司决定开除王凯,永不录用;取消王凯全部股票期权。”阿里内部通报中明确。该准则要求员工不得利用工作索取或接受任何私人利益或赠与,包括但不限于回扣、贿赂、私下佣金、低于市场价格的贷款、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包括礼券和证券),任何违反本条款的员工会因此被解雇。昨日,阿里未对此事作出公开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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