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认识城管,可以提供信息和帮忙铲事儿,43岁的本市男子魏某以收保护费为名,强行向在朝阳区小营北路一个十字路口违法摆摊的小贩索要钱财共计48600元。昨天上午,魏某涉嫌敲诈勒索罪在朝阳法院受审。
受审称他们主动送钱
绰号“胖哥”的魏某曾因盗窃获刑四年。根据指控,魏某伙同他人于2012年11月至去年9月间,在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交通银行红绿灯路口处,对在该处摆摊经营的田某等六名小贩以收取保护费为名,强行索要48600元。经小贩报警,魏某于去年11月4日被抓归案。
“我认罪,但我就收过15000元左右。”魏某(图右一)昨日庭上辩解说,交钱的人都是主动找上门儿来的,希望有城管过来查抄前能提前告诉他们一声。“算是信息费吧,也是帮忙的事儿”。
魏某说,他曾于2012年5月起在这个路口摆摊儿卖过羊肉串,起初只有他一个人在此做生意,后来卖水果、麻辣烫、烤板筋和臭豆腐的小贩陆续过来了。人多了,城管就开始清理。同一年9月,他将摊位转给了别人。“我后来不让其他人在这儿摆摊儿,因为人多了就乱,城管就要来管。我找的次数多了,他们就主动提出给我点儿钱,说有城管来了就通知他们一声,如果东西被抄了就帮着要回来。”
魏某说,他每月收取500元到800元不等,生意好的话就多给点儿,生意不好下个月再说,也没发生过冲突。“不给钱我就吓唬说轰他们走,不过他们也没走”。魏某说,去年7月他父母生病,自己在家照顾老人,之后就没收过钱。后来听说吕某二人去收过,但也没收上来。
魏某自称认识城管开车的人,对方是个临时工,能提前给点儿信息,让小贩们在查抄前把摊儿收走,免受损失。但法官问起开车人的姓名和电话,魏某又表示想不起来了。他承认,收取的钱从未给过城管。
公诉人建议对魏某的量刑在一年半至两年半期间。法院将择日宣判。
小贩:怀疑他是否真认识城管
田某2012年11月起在案发十字路口摆摊卖烤冷面,而魏某称这是他的地盘儿,想在此经营必须每月交1000元,并表示这钱要用来疏通城管,帮城管买烟,另外如果被城管查抄,他可以出面沟通。
听说有人因为不交钱挨过打,田某也只好就范,每月都是1000元,还被要求买过几次烟。去年6月,城管查得严了,他挣得少了,但魏某还要这么多,他只好报警。
小贩们称,最初是另一伙人来收保护费,后被魏某打跑了。之后,魏某就开始向他们收保护费。
虽然魏某自称打点城管要花钱,还可以帮他们铲事儿,但小贩们都称,魏某从来也没有给他们提供过城管的信息,被城管没收的车辆也没给要回来,所以他们都认为魏某根本就不认识城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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