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年6月17日星期二
地点: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目击者:本报记者邢东伟 本报通讯员翟小功刘佳
海南省渔业厅捕捞处原处长林中兴涉嫌受贿案,今天上午在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了解,林中兴是继张光亮、林志铁之后,海南海洋渔业系统22名官员贪腐窝案中第三个受审者。
《法制日报》记者提前半小时进入法庭时,看见旁听席的前排座椅上已坐满了被告人的家属,个个表情凝重。尚未开庭,林中兴的妻子早已泣不成声。
检方指控多起受贿事实
记者翻看林中兴简历发现,1959年出生的林中兴,自1980年进入海南渔业系统。2000年9月至2005年8月,林中兴历任海南省海洋渔业厅渔政管理处副处长、处长。2005年8月至2010年11月,林中兴担任海南省渔业厅捕捞处处长。2010年11月,林中兴办理提前退休。
检方指控,林中兴在担任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捕捞处处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办理渔业渔网工具指标、巴非蛤贝增养殖、渔船捕捞许可证变更等审批工作中,多次收受他人贿赂290多万元。
2005年,林镇生找到林中兴,希望林中兴能帮忙获取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并承诺给予好处费。2006年上半年,林中兴介绍文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站长卢章雷帮助获取报废渔船功率,卢章雷在文昌找到报废渔船功率7134.73千瓦。之后,林镇生以其成立的公司名义,利用该报废功率成功申请渔业渔船网工具指标。
为兑现好处费,2006年7月至2007年9月,林镇生先后将123万元转入林中兴指定的账户。2007年6月,林中兴又帮助林镇生申请渔业渔船网工具指标,收受林镇生70万元、美元1万元。
与此同时,2006年8月至2012年7月,林中兴先后收受渔民钟华六20万元、水产养殖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养辉30万元、捕捞公司法定代表人邢忠16万元及1套价值1.5万元的沙发、渔业公司老总陈贤德15万元、渔业公司老总盘志明7万元,水产公司老总2万元,白马井渔业协会会长林乃枫8000元。
2013年8月27日,林中兴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10日,林中兴被执行逮捕。
据了解,林中兴是继海南省海监总队原总队长张光亮之后,海南海洋渔业系统落马的第二名官员。目前,海南省海洋渔业系统已有上至厅长下至科员22名官员先后落马。
激辩“礼金”是否属受贿
检察官:你对指控犯罪事实有异议吗?
被告人:有。
检察官:都对哪些事实有异议?
被告人:我为儿女办满月酒时,收朋友送的礼金不能认定为受贿。我的朋友给我买沙发也是正常的人情往来。还有,我2010年11月便办理退休,之后收钱不能认为是受贿。
……
在法庭辩论环节,控辩双方就“礼金”到底属于正常人情往来还是穿了“马甲”的受贿、退休之后无请托事项而收钱是否构成受贿展开了激烈交锋。
“2007年2月,听说我买了新房正在装修,琼海海业捕捞公司老总邢忠便送了我一套价值1.5万元的沙发。我为女儿和儿子摆满月酒时,邢忠两次都包了一个1万元红包。”林中兴在庭上说。
林中兴辩称,以上属于民间正常的礼尚往来。邢忠是他的老朋友,送沙发、包红包都是正常的家庭私人活动,朋友之间的赠与行为不应当构成受贿。邢忠儿子考上大学时,他还送了一台笔记本电脑。
林中兴在庭上还称,2012年6月至7月间,林镇生送给他美元1万元、陈贤德送给他15万元,而他早在2010年11月便退休了。虽然有事前承诺,但已经不存在请托事项,也不存在职务犯罪。
被告人忏悔称愿意认罪
“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都有最后陈述的权利。”12时左右,庭审进入尾声,审判长提示被告人作最后陈述。
记者注意到,林中兴小心翼翼地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一沓纸,大概有十几页的样子,上面密密麻麻都是字。他戴上眼镜,行使这次庭审中的最后一项权利。
“今天站到被告人席上,我的内心充满了内疚和不安。我对不起家人,对不起组织的培养和信任,对不起社会。我愿意认罪,接受法律的制裁。2010年11月,在我任职30周年之际,我便主动提请提前退休,就是为了远离这个"权力场""名利场",离开种种诱惑和利益纠葛……”林中兴当庭忏悔。
“都已经"安全着陆"两年了,最后还是被追究了在职时的贪腐问题,确实让人有点意外。”参加旁听的海南大学法学院学生乔楠告诉《法制日报》记者,然而,这一案例极大地震慑了一些心怀侥幸的官员,个别官员以为在临近退休时可以腐败一把,只要安全退休就可以万事大吉,逃过法律的制裁,现在这条路肯定是行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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