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马超本报通讯员宁公宣
江苏省南京市警方今天表示,3月19日以来,已成功捣毁4个攀爬入室盗窃的“蜘蛛贼”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0名并全部刑事拘留,其中10人感染艾滋病病毒。这是南京警方近年来最大一次有效打击“涉艾”犯罪团伙。
据介绍,3月以来,南京浦口区攀爬入室盗窃案高发,甚至出现一晚10多户被盗情况。警方发现,嫌疑人均在凌晨选择高档小区作案,借着窗户、屋檐入室盗窃。经过一个多月侦查,警方抓获全部20名犯罪嫌疑人。
据办案民警介绍,警方实施抓捕之前已知这伙人不少患有艾滋病,民警做了一些简单防范,准备了100副橡胶手套,防止嫌疑人因拒捕而撕咬、挣扎等。尽管如此,抓捕过程中还是出现了意外。
5月13日,警方突袭一处窝点时,发现一房间内有4名嫌疑人,其中一人正站在窗口位置。见有人巡查,这名男子迅速翻窗而出,准备踩在空调外机上跳楼逃跑,但一脚踩空,摔了下去。
当时外围设防的民警没来得及戴橡胶手套,见有人跳楼逃跑,一名民警不顾可能感染艾滋病,赤手上前摁住该男子。抓捕结束后才发现,自己手部被抓伤,而且还沾上了嫌疑人的血。
随后,4名嫌疑人均被送去体检。等待结果期间,参与行动的民警都很担心被抓伤的民警感染艾滋病,而该民警却始终毫无怨言,表示“作为一名民警,肯定会遇到各种危险,再遇到此类抓捕,我还会一如既往向前冲”!
所幸的是,检查结果发现此次抓获的4名犯罪嫌疑人中,只有跳窗逃走那名嫌疑人没有感染艾滋病毒。
据民警介绍,以前因各种条件限制,这些感染艾滋病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往往无法进入正常诉讼程序。时间长了他们认为,感染艾滋病毒就能逃避打击,甚至出现部分嫌疑人一旦被抓,就会拿出随身携带的艾滋病检验报告,当成“护身符”。
此次警方抓获的10名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嫌疑人,没能逃脱法网,全部被刑事拘留。据南京警方有关负责人介绍,针对“涉艾”违法犯罪人员羁押监管难题,在有关部门支持下,南京警方已建成特殊监区,用于羁押监管“涉艾”嫌疑人。
记者了解到,随着这4个团伙的覆灭,浦口地区攀爬入室盗窃案件下降80%,南京市盗窃案件下降50%。本报南京6月17日电
新闻加点料
犯罪报告| 三成“男同”感染艾滋犯人知道被感染 故意犯罪
据介绍,以前的艾滋病犯人,有75%是因为吸毒注射毒品而感染艾滋病,但最近几年收押的艾滋病犯人出现了一个新问题。
“65%是因为性传播”,一夜情、男同性恋,都是感染途径,因为“男同”感染艾滋病的犯人逐年增多。约有30%是知道自己感染后,无法接受,故意犯罪。[详细]
法制新课题| 艾滋病成了免罪金牌?
艾滋病人犯罪,警方难以处理,这已经不是个例。国内其他地方多次出现这样的情况,就连东莞也出现过好几次这样的难题。
2009年7月4日,东莞长安镇将军山下的长东门诊部大堂,一对以夫妻相称的男女自称患有艾滋病。女子甚至用碎玻璃自割手腕,以鲜血威胁警方不要靠近。二人在拿到诊所给的300元后,才相互搀扶着消失在雨夜里。
今年7月,东莞一名保安员洪飞路遇“撞肩帮”,被抢走1800元。警方先是抓住了一名劫匪。几天后,警方告诉洪飞,另一名劫匪也抓住了,但当天又释放了。涉事的常平站前派出所解释,被释放男子身患艾滋病按规定不能拘留,已送其回老家。
“艾滋病人自恃身患艾滋病犯罪,是近年来出现的一个新问题,同时也是司法机关面临的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东莞一镇街公安分局负责人无奈地说。
艾滋病人监区,说了多年没建成
据悉,多年来,杭州、武汉、长沙、深圳等城市,同样被艾滋病人犯罪问题困扰。看守所条例、《强制戒毒办法》、监狱法等均为看守所和监狱拒绝艾滋病人留下了空间。按照《监狱法》的规定,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可以暂不收监。而卫生部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指出,患有传染病的“犯罪嫌疑人”也不应在医院关押。艾滋病患者在法律之上获得了“法外特权”。
深圳在几年前曾提出建设艾滋病人监区,但几年来,这个想法仍未实现。黄副所长说,他做警察十多年,从来没有见过一个患艾滋病的罪犯进监狱,“这个艾滋病监狱,真的得建设了,否则,我们抓了艾滋病犯罪者,但没地方关,我们也只能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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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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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马超本报通讯员宁公宣江苏省南京市警方今天表示,3月19日以来,已成功捣毁4个攀爬入室盗窃的“蜘蛛贼”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0名并全部刑事拘留,其中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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