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多平方米的土地产权,却开口要求按950多平方米来补偿,拆迁户如此狮子大开口,是因为背后有街道干部给他违规批准建房。拆迁纠纷引发“案中案”。
事情发生在2010年4月,玄武区政府在红山办事处小营村进行经济适用房项目工程建设。拆迁中,工作人员发现胡海家900多平方米的房子,产权证上只有150平方米。
检方获悉这一情况后,立刻展开调查,揪出了玩忽职守的街道干部陆某等三人。
经查,1999年,胡海夫妇到红山街道给女儿办建房手续,胡海女儿当时仅15岁,且没有土地证,申请条件不符合规定,所以时任红山街道城建干事的姚某没有批准。
半年后,胡海又找到姚某,这一次是要给“儿子”胡军(实为其侄子)申请新建房屋的手续,并称儿子去当兵了,户口资料不在身边。姚某询问了小营村主任刘某,从他口中确认胡军就是胡海的儿子后,姚某让胡海用儿子的名字填写了申请表。
几天后,姚某实地查看时意外发现,胡海申请的房屋已经建成。姚某随后向领导汇报,不过,街道分管城建的副主任陆某之前已被人打过“招呼”,于是,街道就发放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去年9月,原红山街道城建干事姚某、原街道副主任陆某以及曾担任玄武区建设局规划科科员的王某因涉嫌玩忽职守罪站在了玄武法院的被告席上。
对于检方的指控,姚某“拒不认罪”。他认为,自己当时是“按规定审核了材料”,而是否批准是领导决定的。
检方认为,姚某回避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根据规定,在接到申请时还要看申请人的户籍资料,否则不允许其填写申请表。
陆某、王某当庭表示认罪。陆某承认自己曾就胡海家建房的事,向姚某打过招呼,事后,陆某参加了胡海的设宴,并拿到了两条高档香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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