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由于提及“酒驾”等轻微刑事案件可不公开审理引起热议。对此,南都记者采访广东省内多家刑事法官了解到,不公开审理的酒驾案件有条件限制,曾备受公众关注诸如“我爸是李刚”等情节严重的酒驾案件依旧要公开审理。
南都讯 记者任先博 王殿学 近日,《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由于提及“酒驾”等轻微刑事案件可不公开审理引起热议。对此,南都记者采访广东省内多家刑事法官了解到,不公开审理的酒驾案件有条件限制,曾备受公众关注诸如“我爸是李刚”等情节严重的酒驾案件依旧要公开审理。
一起酒驾案件最快10分钟审理完
近年,国内不少“酒驾”案件因部分当事人为“官二代”或“富二代”引起公众关注,也因此,如“酒驾”等轻微刑事案件可不公开审理,引起公众质疑:这是否会缺少了舆论监督,甚至出现法官偏袒不公裁判的情况发生。
对于刑事案件速裁的试点工作,广州试点南沙区法院去年已经开始试行。从目前南沙区法院披露的情况来看,一宗酒驾摩托车案件,只用了10分钟就完成审判工作。这宗案件的案情也较简单,只是因为当事人酒驾,被交警抓了个正着。
“除了当事人家属,这样的案子有多少无关的人会去听庭?”省内一家法院刑事法官介绍,或不公开审理的酒驾案件,都是情节比较简单,情节不严重,没有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多被公众熟知的诸如酒驾撞人等刑事案件,依旧要按照司法程序公开审理。
法官自由裁量权有规范指标
制订该决定的初衷,有法官认为,主要是因为不想被外界“舆论捆绑”。近年来,从歌手高晓松酒驾到演员黄海波嫖娼被收容教育等事件,引来法学界内部讨论。该法官举例,比如公众人物酒驾案件,在被媒体曝光后,本来情节不至于严重到要顶格判决,但只因为当事人是公众人物,考虑社会效果,法官就有可能做出迎合舆论走势的判决。
如何防范不开庭审理的案件,法官或出现自由裁量权过大情况?多名专家直指规范量刑是关键。此次被纳入试点的广州已经出台量刑规范化指导意见。具体内容就是根据不同罪名的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幅度,在一定程度上缩窄了量刑幅度,法官对量刑情节的适用也有具体的量化标准,达到对案情相同或相近的案件量刑基本平衡。
“如果法官做出的量刑差距太大,会引起法院内部监督部门的注意。”一名珠三角法院法官介绍。此外,根据最高院的规定,此类案件的裁判文书也都会在网上公开。
声音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白志健:
是否公开审理
应考虑被害人因素
“刑事速裁的适用对象应该进一步明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韩晓武认为,目前来看,涉及速裁适用的对象、具体程序等实体内容,决定中并未明确做出规定。该项工作还是应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决定中一并予以明确,要一步到位,“今后‘两高’的具体办法制定出来准备报备的时候,法工委一定要认真审查。”
此外,虽然或不开庭的案件案情简单,情节不严重,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白志健认为,“还是要适当考虑被害人的因素。”比如在盗窃案件中,被害人对被盗的金额或被盗赃物的价值鉴定持有异议,或者对被盗的事实持有异议该如何处理?刑事诉讼中体现保护被告人的人权是应该的,同时也应该保护被害人的人权,建议在试点中充分考虑被告人因素的同时,也应该适当考虑被害人的权利保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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