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华社统计曝光了一些地方政府的7种失信行为,比如官员不敢担责,出了事儿,先“拖”再“撇”,“报不报,看领导”;比如“干得好不如说得好”等官场陋习。报道的7种失信行为总结起来,大致有以下“七宗罪”:知情不报、不当辟“谣”、出尔反尔、朝令夕改、拖欠债务、空头支票。
就在前两天,国务院印发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下称《纲要》),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这是我国首部国家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纲要》除了商务诚信、社会诚信两大领域之外,也同时剑指政务诚信和司法公信。
官方诚信、政府公信显得尤为重要。如果朝令夕改,出尔反尔,屡屡失信于民,甚至与民争利,最后导致信用破产,那政府说啥,民众都只敢反着听。现在回头来看,“知情不报、不当辟"谣"等失信几宗罪,就如专家所言,“大多失信行为,主要原因还是没将其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官本位"思想严重。”
官本位思路之下,就是只要能欺上,就全不惧瞒下。民众的监督权,以及司法的公信力,如果不能和某些违法违规官员强大的“免责权”相抗衡,那么不管“七宗罪”还是“十七宗罪”,恐怕都只能徒唤奈何。插图/刘飞
(李晓亮,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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