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贵州省贵阳市委、市纪委牢牢抓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以问题为导向、以改革为动力,坚守责任担当,多措并举,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为打造贵阳发展升级版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履行主体责任不流于形式
贵阳市委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坚持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加强统筹协调。市委结合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突出整治重点,正风肃纪。市委常委会先后7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初由常委带队检查区(市、县)、重点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研究制定了贵阳市惩防体系2014年工作计划。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认真落实“签字背书”和“一案双查”制度,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市委提出,当前要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以解决“四风”问题为聚集点,以查办腐败案件为着力点,以建立长效机制为落脚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发挥“一把手”作用。贵州省委常委、贵阳市委书记陈刚在重要节点上加强组织部署,批示和督办纪检监察、案件查办等事项37件;约谈10个区(市、县)党委,高新区、经开区、综保区党工委书记,听取市纪委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针对贵阳市违法“种房”突出问题,明确提出用一年时间,在全市开展落实党员干部参与违法“种房”“三禁止”专项行动,遏制违法“种房”蔓延势头。在市委主要领导的带动下,其他常委结合分管或联系工作,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实现压力层层传导。
加强制度建设。针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贵阳市连续出台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打麻将“三不许”、婚丧事宜“四严禁”等五大禁令。市委制定了加强“一把手”权力运行监督的23条措施,将党政主要负责人纳入监督范围,重点监督遵守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抓作风建设、执行干部人事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六个方面,通过建立梳理权力清单制度等,落实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等监督措施,制定贵阳市市管干部约谈制度、诫勉谈话制度,对苗头性或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和帮助,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履行监督责任注重实效
贵阳市纪委监察局在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同时,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
突出监督执纪。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分别带队到10个区(市、县),就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约谈党政“一把手”和纪委书记,促进责任落实。围绕整治“四风”问题,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上半年,组建督查组54个,联合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开展专项检查12次,排查涉嫌公款消费、公款送节礼发票900余张;抽查公务车辆近5000辆,核查450余辆;随机抽查1000余家饭店、酒楼、会所等。全市249名国家公职人员因违反作风规定和“五大禁令”受到处理,其中县级干部6人、科级及以下干部243人。4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27起违反作风规定和“禁令”的典型问题。
强化案件查处。坚持将领导精力重点向办案集中、人员力量重点向办案投入、后勤保障重点向办案倾斜,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接受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1611件(次),初核线索196件,立案18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53人。上半年,向社会通报了16起“打苍蝇”典型案件和24起党员干部参与违法“种房”典型案例。
提升监督效率。改进查案方式,对近五年来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清理,统一登记,建立台帐,逐件提出处理意见。发挥市委4个巡视组作用,加强专项巡视监督,目前,已对8个区(市、县)、2个经济开发区、78个市直部门进行巡视,确定问题线索40件。运用函询、约谈、诫勉谈话和发出监察建议书、整改通知书等形式,督促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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