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14日讯 因对政府批准的砂石场合法性存疑,多次向县政府办提交信息公开申请遭拒绝,株洲县4名农民一怒之下将县政府告上法庭。日前,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株洲县政府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对陈光荣等4人提交的申请给予答复。
2010年9月,株洲县责令境内所有的采砂船、砂石场停止作业行为,对砂石资源进行有偿出让。这一现象被普遍解读为株洲县的“铁腕治砂”。但洲坪乡荷塘村村民陈光荣、陈光强等4人奇怪地发现,“有两家砂石场占用农田、影响行洪,它们怎么通过审批的?”在此后的3年多里,4人不断往返于有关部门求解。对于这两家砂石场的合法性,各部门一直闪烁其词。
今年1月,陈光荣4人再次向县政府办提交信息公开申请,遭到了拒绝。“一个负责签收的周姓工作人员说,要是再签收我们的申请领导就要开除她。”陈光荣说。
为了保全证据,4人分别于1月24日、3月4日雇请株洲市国信公证处的公证员,一同前往县政府办提交申请。遗憾的是,公证员的介入并未改变拒签的遭遇。
3月底,因县政府办在15天内未就此作出书面答复,4人将株洲县政府告上了法庭。
判决
县政府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给予答复
法院审理查明,陈光荣等4人先后分别向株洲县政府、县砂石办、县水利局等政府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共19次,各政府部门只针对部分申请内容进行了相应答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县政府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但仅将申请作为群众来信来访进行登记而未予答复。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株洲县政府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对陈光荣等4人提交的申请给予答复。
记者 李永亮 通讯员 周思远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