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防贼一样”
猛然间,不适应的教师们发现自己由“师道君子”,变成了被防范的“小人”。
这样的疑似“不信任”还体现在报销制度上。“课题制”的科研形式,需要教师采用“事后报销”的方式,用发票凭证领取科研经费。相关的规定称得上“事无巨细”。
不止一个学校规定出差必须住店,若无旅馆发票则旅费不能报销。还有学校要求出租车发票上须注明起止地名,否则也不能报销。而在苏州大学,新的规定则是汽车油费必须要有过路费的发票单才可以报销。
类似的故事多有发生:一位老教授,香港一所大学请他去演讲,对方安排了住宿,结果回来报销机票时,被学校财务拒绝了。理由是没有住宿的发票。老先生做一番解释,也无果。
猛然间,不适应的教师们发现自己由“师道君子”,变成了被防范的“小人”。
一个高校教师感叹,财务人员越来越像安检机器,层层审查,处处“刁难”,报销越来越困难。为了几千块钱,逼迫老师四处奔走,费尽思量,低声下气,斯文扫地。
在广州读博士的李元见证了这一幕,他参与了导师申报的国家级科研课题,去财务报销时,总是难免挫败,财务人员总能轻易找到问题:签名不规范,贴票不规范,发票是连号的,票据是假的(这最让人发懵)。一次,拿着3万块钱的票据只报销了2万。
已毕业的医学博士王杰回忆起一次设备采购经历至今觉得无奈,“前几年学校建立了一个招标系统,超过4万元的设备采购只能由校方经手”,这有效防止了教授从商家那里拿回扣,“不过这个过程太折腾人了,我记得当时我们实验室要买一个二氧化碳培养箱和超低温冰箱,前后跑了大半年”。
“像防贼一样。”历史学教授罗志田曾撰文痛批这一点,赢得了许多高校教师的赞同。
但吊诡的是,高校教师们也确实在用自己的方式“违法违规”,显得并不那么光明正大。
按照国家规定,课题经费按年划拨,每一年没有用完的经费,需要收回,并影响到下一年的拨款额,这与对行政部门经费的管理一致。
每到年末,行政部门的“突击花钱”,也就变成了老师们的“突击报销”。
李元记得,每到年底,学校财务部总是人满为患,害怕错过了报销机会的老师们,揣着收集而来的各种发票,誓要将经费报销得一分不剩。这些发票,可能来源于学生,可能来源于发票富余的同事,也可能是买的,后者真假莫辨。这已经催生了一个身处阴影中的市场,受访的老师们提到,自己的邮箱总能收到那么几封推销发票的邮件。
王杰说自然基金项目极少出现钱不够花的情况,“花不完的基金,一些人会以预付款的形式把钱报下来,比方说有五万用不完,就打五万块存到某公司去,这些钱留着以后慢慢用。”至于对这笔钱究竟以后用不用在科研上,就全靠老师们自觉了。
“先要以合理合法的方式把钱报出来。”李元对此已经习以为常。
“你不把经费花完,人家会觉得你没办事。”王亮坦承,这其中,当然有着糊弄的成分。
但更让老师们认同的原因,则是另一个,“主要因为制度不合理,只能利用漏洞,不然科研就可能无法开展下去。”
中山大学教授林可举了一个例子,“比如说你今年11月份让我把钱报完,但是这个事情可能我明年3月才干,那怎么办,那只能把钱先报出来。这样操作当然是违规的,但也没有办法。”
刘军民承认,制度的缺陷,将老师普遍置于违法违规的危险中,这是今后改革需要解决的问题。
另一位中央级研究机构的负责人也表示,如何平衡“严格管理”和“科研活力”之间的关系,还需要进一步讨论,才能避免陷入“一放就乱”、“一抓就死”的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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