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葛倩 发自北京 教育部昨日发布新规,将特长生招生、基建工程招投标、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因公出国等纳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并要求75所直属高校率先公开。
此次公开清单只是“底线”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包括十大类、50条具体项目,不仅包括招生、人事任免等公众关心的信息,也涉及经费使用、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招标等日常鲜为人知的内容。
此前,教育部已制定发布《教育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系列制度,对高校招生和财务等内容公开做了规定,但很多内容仍不为外界所知。比如中层干部任免、教职工争议等人事信息,以及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因公出国出境等情况。清单正是对此进行了细化。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清单只是一个底线要求,教育部鼓励高校在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公开的范围、加大公开的力度。对于近年来高校频生的招生舞弊、学术不端、基建腐败等问题,清单也分别有的放矢,将高校自主招生、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工程招标等纳入其中。今后,教育部还将根据最新政策要求对清单进行动态更新。
为何先向部属高校“开刀”?
2014年10月底前,75所部属高校将在学校门户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专栏,统一公布清单各项内容。同时,根据教育部要求,还将利用新闻发布会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方式,及时公开信息,并予以解读。教育部将在门户网站集中添加教育部直属高校信息公开专栏链接,为社会公众查询提供统一入口。
缘何向部属高校“开刀”?“这些高校属于教育部直接管理,方便监管”,教育部发言人续梅昨日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
教育系统一位官员告诉记者,部属高校几乎均为“211”、“985”重点高校,所涉及的招生、基建等问题繁杂而重要。而其中数十所高校的党政一把手均为副部级,较高的行政级别,使得公众很难及时掌握其个人信息动向。
记者了解到,目前,大部分部属高校都在为此做准备。早在4月,教育部就专门举办了信息公开培训班,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部直属高校和有关部门传达学习了重要文件,并对《清单》征求意见,讨论下一步实施具体事项。6月份,在全国教育系统办公室主任会议上又对《清单》实施工作专门进行部署。
然而,其他高校并不能成为“漏网之鱼”。续梅介绍,下一步,所有高校都将依据此公布“清单”。
清单将请第三方机构评估
对于清单要求内容,高校需建立即时公开制度,在信息制作完成或获取后20个工作日内即时公开。每年,还要对清单所列信息的公开情况逐条详细说明,并于每年10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一旦学校不定期公布,本身就面临庞大的舆论压力”,续梅表示,下一步,教育部还会就清单的公开事项进行检查。
“50条清单均是具体指标,既可以按条督查高校是否做到公开,又可以清单为基础设计指标体系开展测评,便于公开、评测、督查”,续梅表示,根据《清单》要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公开的信息不准确的,高校应当及时予以更正;对公开的信息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向高校查询。
此外,清单公布后,高校监察部门会同组织、宣传、人事等机构及师生员工代表,对清单实施开展监督检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校日常监督检查,并将结果公开。
记者从教育部了解到,对于不按要求公开、不及时更新、发布虚假信息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教育部还将充分发挥各地各校和第三方评估机构积极性,引进第三方机构对照《清单》开展评估,并向社会公布评估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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