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常德市司法局班子成员重新分工,我分管司法基层基础工作。为了及早进入角色,我下决心争取把全市224个司法所都走访一遍,迄今已超过了200个。走访中发现:有的乡镇司法所的业务用房居然贴上了封条,原来是被“清房办”贴上的,理由是司法所的房子超面积了,必须清理。
清理超标超面积办公用房是件好事,我举双手赞成。但清理得弄清哪些该清,哪些不该清,譬如说司法所的业务用房。我们知道司法所的工作职能有七八项,其中最主要的是人民调解,把矛盾化解在最基层,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这项工作人称“东方之花”,享誉国内外。
司法所的工作对象基本上都是农民和居民,有时矛盾双方人一多,来个十几甚至几十人都是常事。因此,要搞好这项工作,最起码要有人坐人站的地方,要有保存文书档案资料的地方,要有日常办公的地方,还要有工作人员起居的地方。加上如今社区矫正的日常监管工作也落在司法所,总共就那么一百几十个平米面积的司法所用房,还是不清理为上。
早几年国家曾花大力气抓了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司法部甚至还制定了具体的建设标准,设计了统一的图纸,才使得司法基层基础工作真正有了些基础,逐渐成了现在这般模样。即便如此,司法基层基础工作依然很薄弱,依然要付出巨大的努力。高层是非常清楚个中景况的,哪怕三令五申禁建楼堂馆所,严格清查超标、超面积办公用房,但司法业务用房建设的绿灯依然是亮着的。
两百个司法所跑下来,我时常一阵又一阵地揪心:许多司法所用房已物是人非,物是事非,有的成了美丽乡村建设办公室,有的成了文化中心,有的成了安监站,有的成了农技和动物防治所什么的,有的成了商店门面,有的租给了某个工程项目经理部,有的则天花板垮塌墙壁发霉剥落门锁难开蛛网密布,“东方之花”几成残枝败叶,这些是不是与房子被清理有关我不得而知,但我知道自己任重道远步履维艰。
(作者为湖南常德市司法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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