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0日,被扣留的中国渔民抵达菲律宾巴拉望岛 资料图片
菲律宾某法院8月5日判决于去年4月被捕的12名中国渔民“非法捕鱼”罪名成立。
2013年4月8日晚,一艘中国渔船在菲律宾西南部的图巴塔哈群礁地区搁浅,12名中国船员因涉嫌“侵渔”被逮捕,渔船被没收。
菲律宾海岸警卫队发言人巴里洛当天引述图巴塔哈群礁管理办公室消息称,一艘65英尺长的中国渔船2013年4月8日晚间11时45分左右在图巴塔哈群礁北小岛东侧水域搁浅。据称,这艘渔船船体号为“63168”,船上载有12名中国船员。
据人民网8月5日电
船长被判12年刑期
其中,船长被判12年刑期,其他渔民面临6年至10年的监禁。此外,每人被罚款10万美元,船也被没收。
这12名中国渔民还面临“持有受保护物种”的指控,若罪名成立,依据菲律宾法律,最高可判20年监禁。被捕的12名中国渔民否认了被控的一切罪名。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在去年4月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方要求菲律宾方面公正妥善处理我渔民被扣留并起诉事,同时确保中方渔民的安全与合法权益。
外交部指示中国驻菲律宾使馆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要求菲方公正妥善处理。
辩护律师表示将会上诉
据路透社报道称,一名为这些渔民辩护的菲律宾公共检察官办公室(PAO)的律师表示,他将会提出上诉。“我们认为中国渔民是无辜的,他们不是故意进入菲律宾领土,而是受恶劣天气迫使,”该律师说。
这些渔民静静地坐在法庭里,听着法院工作人员用英文宣读判决书。判决书亦被翻译成中文。
这些渔民曾表示,他们从印尼去中国的途中遇到恶劣天气,迫于无奈在图巴塔哈群礁躲避,他们当时不知道那里是菲律宾领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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