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9月1日,在中央宣布袁纯清同志不再担任山西省委书记当天,袁纯清的一篇题为《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旗帜鲜明反对腐败》的文章在《求是》杂志发表。这也成为袁纯清以山西省委书记身份发表的最后一篇文章。
文章中说,把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全面领导责任”转变为“主体责任”,权责更加明确,内涵更加深刻,作用更加突出,更符合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党委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力不足,腐败分子就得不到严惩,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就难以形成,正气正义就难以伸张。各级地方党委决不能畏首畏尾、推诿塞责,决不能搞好人主义,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文章中强调,强化地方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要抓住“一把手”这个龙头。地方党委的主体担当,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把手”的理性自觉。党风廉政建设是“一把手”的“责任田”,任何时候都不能撂荒。我们要求全省各级党委书记必须树立“抓好反腐败斗争是本职、抓不好反腐败斗争是失职、不抓反腐败斗争是严重失职”的理念,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成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文章中称,山西煤焦领域的腐败问题比较突出,交通、土地领域的腐败问题也易发多发,虽然近年来连续整治,但问题还未根本解决。因此,我们必须立足山西省情,更好地聚焦这三个领域,找准病灶、猛药治疴,集中力量予以惩治。今年以来,我们积极配合中央纪委查处金道铭、杜善学、令政策等案件,同时加大了自办案件力度,严肃查办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以铁腕处理了一批干部,起到了巨大的震慑作用。 (新华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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