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限期强拆129家养猪场,乡镇干部和农户支持保护东江水源,但恳请“适当补偿”
南方农村报讯(记者 胡新科)广东东源县农村,风声有点儿紧。
9月4日,南方农村报记者在黄田镇乌坭村的养猪场走访时,一位梁姓村民非常警觉,虽然院子里不时传来猪叫声,但该农户坚称“没养了”。而附近的一位养殖户梁志华(化名)核实南方农村报记者身份后,把记者拉到僻静处,“大家怕你是来摸底登记,要拆猪场的。”
今年8月25日,东源县召开东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会议要求,今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禁养区养猪场的清拆任务,并认定129家养猪场为非法养猪场,依法取缔,不予补偿。
南方农村报记者在东源县走访时,执行政策的基层干部大多表露不忍之心,“有些农户投入全部身家,猪肉行情不好时还从银行贷了款,一旦强行拆除,就是血本无归。”
无论是县畜牧局、环保局,还是承担清理重任的黄田镇、蓝口镇,相关负责人均表示,坚决与上级政府保持一致,但是希望能给予农户适当补偿,做好后续安置工作。但县里已定调“不予补偿”。
“养猪”这一本致富经,在当地该如何念下去?
干部养户齐齐叫苦
黄田镇,以黄田米酒而闻名,被称为“米酒之乡”。该镇在东江两岸分布着大大小小数十家米酒厂。9月4日,黄田镇镇长朱锦标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根据相关安排,黄田镇需在10月底前拆除25家养猪场,其中东江干流22家、久社河3家,数量在全县排名第一。
朱锦标介绍,该镇养猪场主要分布在东江两岸的黄田村和乌坭村,多是和米酒厂一起建立,酒糟用来喂猪,“多数是家庭养殖,农户一家几口靠此为生。”
村民梁志华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自己养了70多头猪,“10年前政府鼓励我们养猪,大家觉得有赚头,不少还扩大了规模,现在一下子要拆,一分钱不补,信用社贷款还没还清,心里难以接受。”据梁志华介绍,他刚从信用社抵押了近20万元作为流动资金。
东源县畜牧兽医渔业局(以下简称畜牧局)总工程师罗某也证实了梁志华的说法,养猪户因资金困难而贷款的情况普遍存在。
多位要求匿名的养猪户表示,支持保护东江水,愿意搬迁拆除,“但拆了猪场,一家人以后怎么过,政府得帮我们想想法,给个出路啊!”
朱锦标镇长坦言,拆除阻力很大,“有些养猪户养了一二十年。现在有些村整村都被划为禁养区,往哪儿搬?即使能搬迁,搬迁后建猪场的土地、资金怎么解决,还没有政策。”
与黄田镇一样,蓝口镇的拆迁任务也很重。根据规定,蓝口镇有21家养猪场需要拆除,其中东江干流有16家、叶潭河3家、康禾河2家。
蓝口镇分管环保工作的党委委员陈某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目前主要靠说服教育的方法劝养殖户拆除养猪场,“人家祖宗三代在这里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养猪啊。”
蓝口镇党政办一位不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表示,政策规定太急了,应该给养殖户一个缓冲期,“孕妇触犯刑法,都要给予人性化照顾呢。母猪正要下仔,你来拆猪场,农民怎么办?人家几十年养猪,你突然不让养了,让人家干什么,这是很现实的问题。可政策根本没提及这些后续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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