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桂田田)昨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学思践悟”专栏刊文指出,部分纪委书记存在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的情况,“只想着与同级党委搞好关系,不主动向上级纪委汇报工作”。
文章指出,纪检监察干部之中存在“不愿监督、不敢负责”的现象: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怕得罪人,对监督畏首畏尾,看到问题和没有看到一样,听到反映和没有听到一样,得过且过,监督缺位;有的乐于从事其他业务,党风廉政建设反成了副业,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有的纪委书记只想着与同级党委搞好关系,不主动向上级纪委汇报工作,甚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还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总是强调客观,动不动就说级别太低、权威不够、牵制过多,工作面广人少,抓不过来,要求提高级别、增加编制,把应承担的监督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针对上述现象,中央纪委在文中指出,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纪委的神圣职责,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的关键一环。纪委(纪检组)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主要责任就是六个字:监督执纪问责。“发挥不了监督作用,履行不了监督责任,要纪委干什么?”
文章认为,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匿情不报、不处理就是渎职。党风廉政建设出了问题,特别是出了区域性、系统性问题,就要追究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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