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秦前红:
法治建设纳入干部考核前所未有
昨日,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秦前红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主要有六个方面的新意:强调了需保证宪法的权威性;对领导干部进行了行政权力的限制,防止乱作为和不作为;保证了司法的公信力,对司法办案的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对优化立法、司法队伍提出了有新意、操作性强的办法;巡回法庭的设立将打破司法地方化,是遏制地方保护主义的好措施;改变了领导的政绩观。
他说,这六点中,最突出的是改变了领导的政绩观,也就是全会上说的“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这个提法是前所未有的,以前都是从信访、环保等方面对干部进行考核,法治建设还是第一次出现。这展示了中共中央推行法治的决心。
(记者宋锐 通讯员曾文晖)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教授、博导叶青:
考核标准应最大程度定性和量化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教授、博导叶青认为,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这个提法非常重要,是保证法律有效实施的重要制度。
他认为,目前官员的考核中有经济指标,有环境指标,因此各级官员都十分重视,也下功夫去抓。现在用纳入政绩考核的方式,是让各级领导干部有动力、有需要地去制定法律,执行法律。同时,他认为从另外一个层面来看,将依法治国纳入政绩考核,逼迫各级领导依法行政,也能够有效让各级官员遵纪守法,在当前反腐事业从治标转向治本的路径中,这不失为一种治“官”良方。
同时,叶青也呼吁,有关方面在制订相关考核标准时,最大程度地定性和量化,避免考核走形式,走过场。 (记者周逸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专家李修琼:
干预司法通报制度有利于独立执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专家李修琼认为,从此次公报看,宪法的解释和监督权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并不像之前有些媒体所猜测的“宪法司法化”,也就是说,宪法还是不能直接用来打官司。公民权的监督,还需要更可操作的制度。
她表示,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是保证司法独立,不受行政权力干预的有力措施,这样有操作性的规定,将有利于司法机关独立办案。
全会提出,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在现有的人才选拔体制下,律师、法学专家想成为法官、检察官,可能性并不大。”李修琼表示,在西方,律师、法学专家常常成为法官人才资源库,能提升法官判案、办案的水平。她希望后期开通特别遴选程序,让司法界人才流动更畅通。 (记者邬红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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