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 洪雪)翻改房屋被认定违建,接到限拆通知后刘先生父子申请行政复议,没想到此时房子却被强拆了。父子二人遂起诉维权。 记者上午获悉,密云法院认定河南寨镇政府在原告提起行政诉讼法定期限的情况下强拆属程序违法。
刘先生与父亲诉称,2012年5月28日,他们签订租赁合同,在河南寨镇某村开发种植园。原告为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对原有房屋进行了部分翻改。
2013年7月5日,被告对原告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7月9日作出强制拆除决定书;7月16日,被告将原告翻改的工作间强行拆除,并将未改动过的房屋砸开,致使整个房屋变为危房。
刘先生称,被告发出拆除决定通知后,原告有权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被告没给原告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即强拆违法。
密云县河南寨镇政府辩称,原告建设房屋系违法建筑。镇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符合法律规定,请求驳回原告诉求。
法院认为,被告未事先催告、公告,且在原告尚未超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法定期限的情况下强制拆除,属程序违法。法院据此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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