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现行党政层级架构中,县一级党政机构有着特殊地位、发挥重要作用。 “郡县治,天下安”的说法置于当下中国同样成立。数据显示,全国目前有2800余名县委书记,占处级以上干部总数不足1%,但他们主政一方,产生的影响远非这一比例可以衡量。
就中央地方政府分工来看,中央机构主要着力在国家发展的顶层设计,省级、地(市)级机构主要着眼于一个较大区域内的公共事务,县级机构则兼具三个不可替代功能:承接中央与省地政策而加以落实;与民交融,发挥地方事务“指挥棒”作用;作为地方主官,决定党政机构的领导绩效,塑造党政机构的工作形象,影响社会公众的信任程度。
2014年,中国的改革主要集中在中央政府,围绕简政放权,出台了多项举措。作为基层的县级政府,不但承担落实中央决策的关键责任,其自身治理体系的变革事关整个治理体系能否现代化。可以说,从来没有一个中央治理体系科学、地方治理体系落后的政府,即时存在少数“例外”也不可能保持稳定。
上世纪90年代,在福建任职的习近平就对县一级党政班子的重要性有着精辟论述,他在《从政杂谈》中指出,“如果把国家喻为一张网,全国3000多个县就像这张网上的纽结。‘纽结’松动,国家政局就会发生动荡;‘纽结’牢靠,国家政局就稳定。国家的政令、法令无不通过县得到具体贯彻落实。因此,从整体与局部的关系看,县一级工作好坏,关系国家的兴衰安危。”
此番与县委书记面对面座谈,习近平对他们的政治嘱托力透纸背——“心中有党”说的是政治使命,“心中有民”谈的是社会责任,“心中有责”论的是岗位职责,“心中有戒”话的是谨言慎行。主政一方的县委书记,如能做到这四点,中国的现代化治理就夯实了基础、坐实了目标、保证了绩效。
有分析指出,习近平专门与“县一把手”交流,除了县委书记这一岗位自身的重要地位之外,背后深意在于推动基层治理模式变革。习近平自身在正定县委书记任上改革经历说明,一个好的县委书记不一定能决定改革成败,但肯定能决定改革快慢,县委书记抓的紧一点、推的快一点,改革就会有不一样的面貌。
2013年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在中央文件中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与县委书记的座谈,与他对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中县委书记重要地位与作用的战略意识紧密联系。县委书记是否具有自觉的政治责任意识、是否能够发挥主导一方发展的引领作用、是否可以承当一方群众的信任获得政治认同、 是否能够保证公权公用克己奉公而发挥班长功能,都对中国的现代化治理发挥着成败分流的巨大影响。
正如在座谈会现场一位来自浙江的县委书记所说,县委书记作为“一把手”,其业务能力要求与业务干部、技术干部是不同的。党派你到一个县里当书记,改革、发展、稳定要抓好,党的建设要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可谓重任在肩。(本文综合大公网、海外网、人民日报、国际在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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