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消息网1月20日报道 港媒称,香港和澳门即将订立的逃犯引渡协议,即使没有写入具体的追溯条款,但仍有可能适用于之前已审结的案件。
香港《南华早报》1月20日援引消息人士的话称,根据该协议,若有逃犯从一城市逃到另一城市,他将被引渡回到原来城市。
澳门法院2014年3月判定香港两名富豪(华人置业集团前主席刘銮雄、博美投资集团主席罗杰承)因在当地一宗土地案中行贿,各人被判入狱五年三个月。根据案情,他们两人曾向澳门前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文龙支付2000万港元贿款,以获批豪宅项目土地。欧文龙最后被判监29年,目前正在服刑。
报道称,如果澳门和香港双方即将订立的引渡协议具有追溯权力,那么两人将可以被引渡回澳门接受审判。
然而,由于香港和澳门之间目前没有引渡安排,所以除非两人自愿前往澳门,否则将不会被送进监牢。
香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2014年曾前往澳门两次。然而,对于引渡协议如何才适合在港澳两个司法管辖区执行,消息人士称这存在一定难度,有关细节仍有待商讨。
报道称,对于香港有多少通缉犯正藏身于澳门,保安局及香港警方均表示没有相关统计数字,澳门方面的回复也一样。但袁国强在2014年7月到澳门时曾说,该引渡协议将有条款订明过往案件应如何处理,暗示引渡协议也将适用于在逃人士。
该消息人士称,尽管引渡协议无需加入追溯条款,但却有追溯权力,他补充说,引渡协议可以写入其他法律规定,以达到相同效果。
报道称,即使香港和澳门在如何引渡逃犯方面取得了进展,而两地也已在90年代末回归中国,并且均与内地却没有签署任何逃犯引渡协议。
该消息人士表示,香港不太可能在不久将来与内地签订引渡协议,不过内地有死刑这一点并非主要因素。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