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公司驻疆办拖欠4年当地法院委托石景山法院执行一个月钱款到位 两位新疆农民工领12万工资
法制晚报讯(记者王晓飞实习生唐宁)“在新疆判决,被拖欠4年的工资款,没想到在北京不到一个月就顺利执行了。”刘青松称。今天上午,难掩喜悦之情的刘青松和赵兴波特意从新疆赶至北京,领取被拖欠的工资共计12万余元。
据了解,刘青松、赵兴波是来自新疆乌鲁木齐市的两位农民工,在为北京某公司驻疆分公司提供劳务后,被拖欠了12万余元的工资。
今天上午9时,刘青松、赵兴波带着锦旗和感谢信早早来到法院等候。
刘青松告诉记者,4年前,公司就拖欠他们的工资,“那个时候就欠了9万多元。”两人介绍,这起案子早就在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法院裁判,法院判处公司败诉,但是判决生效后,公司迟迟不履行义务。
“公司是北京的,在乌鲁木齐的办事处早就没了,我都准备放弃了。”刘青松说。
今年初,刘青松接到石景山法院景润法官的电话,法官告诉他,由于公司在北京石景山区,沙依巴克区法院已经将此案委托石景山法院执行。不到一个月,两人接到法院通知,拖欠工资已经被执行下来。
“4年的案子,没想到北京一个月就顺利执行了。”刘青松说。
拿到血汗钱后,刘青松、赵兴波向法官连连道谢:“没想到你们对外地的案子也能同等对待。”
在上午的涉民生案件专项案款发还会上,石景山法院还向35位当事人发还了76.05万元案款。其中,有等待工程款回家过年的农民工,有交通肇事案件受害者,也有遭拖欠工资的普通上班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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