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亚飞。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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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全国人大代表盛亚飞今年拟提交的议案有些特别。他建议修改代表法,防止“人身特别保护权”被滥用,成为人大代表违法行为的“挡箭牌”。
昨天下午,上海团召开议案会签会,11位代表站在话筒前“推介”自己的议案。“我带来的议案是修改代表法第三十二条关于人大代表人身特别保护权的议案”,盛亚飞刚一开口,就引发会场一阵骚动,这不是代表自己给自己上“紧箍咒”吗?这个议案有个性。
盛亚飞接着说,“近年来,人大代表违法犯罪的案件频繁出现在公众视野中,人身特别保护权经常被用作违法行为的‘挡箭牌",相关规定适用界限不清,缺乏程序性规范,建议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规定,人大代表享有非经特别许可不受逮捕或审判及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利。
会后接受南都采访时,盛亚飞特别提到去年发生的“人大代表酒驾入刑被拒”事件。去年8月,福建周宁县人大代表张某在上海涉嫌酒驾,上海市松江区公安分局拟对其刑事拘留,却被地方人大“拒绝”,后在舆论压力下再次表决通过。
“这是个很尴尬的事情,我们有些代表在这方面没有分清界限”,盛亚飞指出,人大代表的人身特别保护权是指代表履职的时候,不是365天24小时,但他也强调,保护权还是要有的,不然代表不敢提反对意见。
在盛亚飞看来,当前一些代表的个人素质有一定问题,排队插队等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个别代表的违法行为更是影响人大代表的整体形象,修改这条规定十分必要,保证人大代表正常工作的同时,有效惩治代表的违法犯罪行为。
当被问及是否会担心这个“敏感”提案得罪其他代表时,盛亚飞笑答:“我相信代表们都很支持我的,大多数代表还是愿意依法办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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