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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父停尸11年未火化续:大哥欲找弟弟商谈火化遗体

来源:综合 作者:新闻晨报
老人的死亡证明复印件上清楚地标着死亡日期是2004年,迄今达11年。/晨报记者 肖允
老人的死亡证明复印件上清楚地标着死亡日期是2004年,迄今达11年。/晨报记者 肖允

  晨报记者 叶松丽

  日前,本报刊登了《为争遗产兄弟阋墙,老父殡仪馆停尸11年未火化》一文,很多读者心中五味杂陈。文章见报后,老大余龙希望能把两个弟弟召集在一起商谈一下,“只要能把父亲火化掉,兄弟之间,什么事都好商量。”

  据悉,像余大祥这样长时间没法火化的遗体,仅在龙华殡仪馆就有100多具。而类似现象在上海其他一些殡仪馆里也普遍存在。这些长时间没法火化的遗体,给殡仪馆的日常工作带来了很大困扰。

  余龙称打算找弟弟谈谈

  昨天上午,余龙给记者打来电话。他觉得是时候找两个弟弟谈谈了,一定要把父亲的遗体火化掉,“不能让父亲遗体长期冻在殡仪馆里,让人笑话。”

  余龙爱人也表示,这个问题拖得时间太久了,让他们一家背负着沉重的精神包袱,“父亲早一天入土,我们就早一天解脱。”

  因为长期不联系,余龙说,他的确不知道两个弟弟现在的住址。余龙爱人说:“我们商量过了,打算通过派出所,去查弟弟的住址。毕竟是自己家里的事,只要他们愿意坐下来谈,什么事都好商量。”

  昨天中午,余龙来到辖区派出所,向民警求助,民警非常热心地接待了他。“对方说,老余,你身体不好,不要自己跑了,有事打电话。我们找到你两个弟弟后,就给你打电话。”

  最小弟弟曾来探望余龙

  据悉,余龙最小的弟弟得知哥哥余龙身体不好的消息后,曾经上门来看望过,但是没有见到余龙。

  对此,余龙的爱人予以证实。大约在2013年清明节前后的一天中午,余龙患病在家午睡。“当时我家的门面租给了一位女士开裁缝店,她告诉我有个人来找余龙,她不认识,就没有让那个人进去。”

  余龙说,后来得知弟弟曾来看望过他,他很感动也很懊悔。

  “毕竟是自己的弟弟,在我生病的时候来看我,我很感动。”他很希望能和两个弟弟坐下来好好商量一下关于父亲火化的事情。

  昔日调解员愿再次奔波

  昨天,漕河泾街道的人民调解员黄红梅看到本报报道后告诉记者,虽然余龙的爱人此前对她有些不当言语,但是她并没有往心里去,“只要双方当事人有调解意愿,我还会像以前一样,热心为他们家的事奔走。”

  余氏三兄弟的和解,并非调解员受辱而搁置,而是因为他们在遗产处置问题上没有达成一致才搁置的。黄红梅还指出,当时街道一直在跟各方接触,但并未提出具体钱款分配的调解方案。

  黄红梅说,2013年左右,余龙的二弟曾经告诉她,父亲火化的事,是他们的家事,不是钱不钱的问题,只要老大余龙召集他们坐下来协商,再大的事情,都可以解决。

  遗体“长住”现象很普遍

  据悉,像余大祥这样长时间没法火化的遗体,在龙华殡仪馆就有100多具。类似现象在上海其他一些殡仪馆普遍存在。

  “余大祥在我们殡仪馆,不是存放最久的遗体。”龙华殡仪馆一位负责人说,最早的一具遗体,是2002年进来的,比余大祥还早两年。

  这些长时间没法火化的遗体,除了像余大祥这样因家庭纠纷引发的,还有一些涉案涉讼的,以及一些外来务工或就医去世的人,“一些来沪务工或者就医的人去世后,遗体被送到殡仪馆来,虽然后来警方也找到了家属,但是,对方出于各种因素,一直没能来处理,导致长期滞留在殡仪馆。”

  这些遗体的长期“驻留”,给殡仪馆的日常工作带来了很大困扰。一位殡葬工作人员说:“为了让这些遗体早日火化,让亡灵入土为安,我几乎每个星期都要跑法院,跑派出所,跑街道,跟各个部门协商。有些放置了十多年的遗体,当年的经办人调走了,或者退休了,新人不了解情况,工作难度相当大。”

  记者获悉,该殡仪馆一位姓俞工作人员,曾经为了余大祥火化的问题,多次到辖区街道和派出所协调。余龙证实,这名工作人员的确曾两次到他家里了解情况。

  [记者手记]

  让老人早日入土为安

  再次见到记者时,余龙惊讶地说:“你头发都白成这样了!”

  记者说:“都11年了,头发能不白?人生能有几个11年?”

  11年前,也就是余大祥去世半年后,记者第一次来到漕河泾,听余龙讲述他父亲的事。那时候,他家屋后的小河边歪歪斜斜地长着一些灌木。门前的习勤路两侧,是一些破烂陈旧的小房子。还是那条小河,还是那条路,而今已面貌一新。

  余龙的生活也有了很多改变。除了糖尿病导致他不能工作外,妻子也在附近找到了一份清洁工的工作,大女儿已经工作,小女儿读高二,成绩很好。

  然而,在余龙家的板凳上刚一坐下,11年前的那股沉闷气息立刻又涌了上来。

  11年,也许我们身边的一切都已经发生了改变,但是,没有改变的,依然是他们兄弟三人之间的矛盾;当然,还有一点是永远无法改变的,那就是他们三个人的血脉之情。

  11年过去了,余龙父亲余大祥的老邻居、老朋友,很多都已搬到了别处,无法联系。除了至亲的人,似乎已经没有人还能想起这个操劳一生的老人。

  可是,他这三个至亲的人,他一把屎一把尿养大的儿子,却在他“走”后11年,仍然无法让他安息。

  如今,余龙已经60岁了,他的两个弟弟也不再年轻。为人父母,将心比心,他们将如何面对自己的儿女?如何安享自己即将到来的晚年?

  这让我想到了《二十四孝》中记录的崇明县一个孝亲奉老的故事:清朝时,崇明岛上有吴氏四兄弟,小时候因家境贫困,父母不得已把他们卖给富家为奴,以求一条生路。他们长大后,个个勤奋节俭,赎出卖身契,各自回到家乡,盖起房舍,娶妻成家。这时,他们已理解当日父母之苦心,争相供养父母,以示不忘养育之恩。子孙、儿媳也是百般孝顺,二位老人得以安享天年。

  愿余大祥老人的三个儿子,让老人早日入土为安。

  ●律师观点

  老人遗嘱可安排遗体处置

  针对余大祥无法火化的困境,龙华殡仪馆相关负责人说,除了等待三兄弟和解外,在目前的情况下,他们确实找不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上海刘春雷律师事务所叶萍律师表示,余大祥的遗体,的确只有他的直系亲属才有权处置。对于无名、无主遗体,公安部门在法医鉴定后,可直接通知殡仪馆接运、火化。但余大祥的遗体并不属于这个情况,他有家属,任何部门都无权越俎代庖,在不通知亲属的情况下,擅自将遗体进行利用或火化,否则就伤害了亲属对于死者的感情。实际上,这也恰恰是殡仪馆的困扰所在。

  叶萍说,尸体是身体的死后延伸,对尸体的保护是对人身体权保护的延伸。毫无疑问,死者生前基于自己的人身,享有对自己尸体的处分权。这可以通过遗嘱的形式,由其亲属或遗嘱执行人来实现。然而,余大祥的遗嘱中,只对自己名下的财产进行了处置,而没有对自己的遗体处置权进行明确。因此,他的三个儿子在处置父亲遗体的问题上,享有同等权。

  不过,叶萍律师强调,对遗体处分权的行使,要受到法律和公序良俗的限制。余氏三兄弟将父亲的遗体留在殡仪馆,并不能说他们触犯了什么法律,目前也的确没有法律来限定他们要在多长时间内火化老人遗体。

  该殡仪馆负责人说,从他多年的工作经验来看,有关部门应该制定一部法规,为遗体的“安息权”提供相应保障。该负责人说,老人在为自己的遗产处置做打算的时候,也不要忘记对自己的遗体处置作出安排。

  ●网友留言

  一息飘灵:兄弟之间友爱一点不好吗?不要太计较了,都大方点,先把父亲的事情弄好。这世道互相帮忙的只有亲兄弟,别什么都斤斤计较,生活会更美好!

  举报Brady:我想他们的儿子现在应该有50-60岁了。他们准备让老父亲等着孙子去处理吗?

  Arietty:我们赤裸裸的来,父母千辛万苦抚养长大,老了却落得这么个下场!

  番茄:还是殡仪馆起诉吧,至少先火化了入土为安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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