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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合理”用公款给妻儿报销:买包是工作需要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作者:张玉胜

  国家旅游局驻伦敦旅游办事处原主任杨强,用公款给妻儿买机票、名牌包等,金额共计9万余元。杨辩称妻子是办事处临时职工,机票是合理报销,买包是工作需要。按照规定,驻外办不得聘请家属任职。近日,据媒体报道,北京二中院一审以犯贪污罪判处杨强有期徒刑1年。

  明明是巧借名目的以权谋私,却被堂而皇之冠以“工作需要”,为贪腐遮羞的此等小伎俩,人们早已司空见惯,比如公款吃喝、公费旅游、公款购物、公车私用等等。遗憾的是,杨强直到出庭受审还在为己辩解。罚当其罪是违法者的咎由自取,但拆穿“工作需要”的遮羞布却不无反腐倡廉的警示意义。

  何为“工作需要”?党纪国法、规章制度对此都有明白无误的是非边界,岂能任由一些人红口白牙地“泛化”解读。剖析部分官员的认知思维,其“工作需要”实为“‘公’作需要”,即“我是公家人,办的公家事,当花公家钱”,无论吃喝拉撒睡、行动坐卧走,只要与“公”沾边,就理应由公款买单。这显然是一种公私不分的认知误区,而其实质是为了满足个人所需。

  其实,对于包括杨强在内的一些人来说,他们未必不清楚履行职务时公款与私事的界限、本人与家属的有别,真正模糊他们视线的,是难敌诱惑的贪欲、不受约束的权力和不占白不占的侥幸。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工作需要”论,既为方便公款报销的掩人耳目,也为减缓心理压力的自我抚慰。

  纵观杨强“为妻买包”案,不仅其用公款给妻儿买机票、行李箱、名牌包及照相机等物的行为不靠谱,甚至连其妻的“临时工”身份,也是其权庇家人的谋私行为。据杨强称,在伦敦奥运会期间,办事处工作人员不够,要求国家旅游局派人未果,他就聘任妻子作为办事处的临时工作人员。人们不禁要问,丈夫“聘任”妻子,是谁给你“任性”的权力?

  “工作需要”的借口不靠谱,但“为妻买包”违纪违法事实却不含糊。国家旅游局相关规定显示,驻外办不得聘请工作人员的家属在办事处任职。驻外办人员一年有一次休假,且需提前申请,机票等费用可以报销。工作人员回国休假时,一同回国的家属的费用,不能以任何形式报销。显然,杨强作为办事处主任,并没有权力聘任自己的妻子,更无权为其买机票、名牌包。

  遏制以“工作需要”谋私行为,需要提升官员敬畏法治、遵章守纪的规矩意识,恪守公私分明、慎独慎微的清廉境界,更需树立是非明确、边界清晰的权力观念。(张玉胜)

news.sohu.com false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https://www.ccdi.gov.cn/yw/201504/t20150413_54638.html report 1162 国家旅游局驻伦敦旅游办事处原主任杨强,用公款给妻儿买机票、名牌包等,金额共计9万余元。杨辩称妻子是办事处临时职工,机票是合理报销,买包是工作需要。按照规定,驻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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