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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将严查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等问题

来源:国际在线 作者:吴倩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吴倩):从4月中旬开始,中国检察机关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检察活动,全面核查当前社区服刑人员底数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虚管等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肖玮表示,此举旨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严厉打击社区服刑人员又犯罪,促进社区矫正活动依法、公正、规范进行。

  作为一项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2003年起在中国开始试点,目前已全面推行。2013年施行的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确立了社区矫正法律制度,明确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由此应运而生。主管有关工作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袁其国厅长表示,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虚管一直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点。“什么是脱管?顾名思义就是社区服刑人员脱离执行机关的监督管理。漏管是指社区服刑人员交付执行环节脱节,在社区矫正部门名单里没有这个人。虚管是指执行机关没有采取监督管理措施或者监督管理不到位。这是造成社区服刑人员又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

  据了解,近年来一些地方对社区矫正工作重视不够,对社区服刑人员没有依法交付执行和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加之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员流动性加大,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虚管问题日益凸显。袁其国厅长指出,这种情况对刑罚执行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造成一定影响。“社区服刑人员和在监狱里服刑人员只是服刑的场所不同而已,社区服刑人员罪犯的身份没有改变,依法接受教育改造监督管理的义务没有改变。从这个意义上说,如果不断发生脱管、漏管和虚管现象,对我国的刑罚有极大的负面影响,刑罚执行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以及司法的公信力受到破坏。而这也给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提供了机会,给社会治安带来了重大的隐患。”

  针对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虚管问题,全国检察机关从今年4月中旬到7月中旬部署开展专项检察。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肖玮表示,检察机关将多渠道核查社区服刑人员情况。“在内部,检察机关要对掌握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清理、核对,查明基本情况和底数。在外部,检察机关要与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等沟通协调,把检察机关掌握的社区服刑人员名单与执行机关掌握的名单逐人进行比对,查明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的情况及其原因,核查了解执行机关在管理教育活动中是否存在有监管不到位的虚管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检察机关将采取措施加以纠正整改。”

  肖玮强调,在专项检察中,检察机关将深挖有关人员徇私舞弊、权钱交易、失职渎职等线索,依法查办发生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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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UN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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