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某某给吴先生发信息致歉,表示自己已自首。
4月17日上午,夏某某向多家旅行社联络人发去了致歉短信,表示自己已到派出所自首。在此之前,夏某某系成都某航旅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员工,主要帮助旅行社从票务公司办理机票业务,从中赚取差价。
然而近日来,多个旅行社发现,夏某某在收取机票订金及票款后,并未及时按约办理出票;或从票务公司办理出票后,未转付票款给票务方。致使旅行社和票务公司蒙受巨大损失,金额已达百万元。
目前,票务公司及多家旅行社联合向夏某某及其公司讨要说法追回损失,并向派出所报案。夏某某已向公安机关自首,警方已介入调查。
旅行社:给了钱未出票
17日早晨,37名本应搭乘一早的航班前往青岛旅游的成都旅客不得不暂时滞留在机场。按照原计划,该37名旅客组成的旅行团应该乘坐同一个航班出发,然而在机场换取登机牌时,其中17名旅客发现自己的航班发生了改动,与大部队分开且延迟了2个多小时。旅客与旅行公司闹了一场不愉快。航班不得不改签到下午出发。
“我们是不知情,之前他(夏某某)也没有给我们说过。”18日中午,受理该团业务的成都某国际旅行社相关负责人吴先生介绍,该团的机票办理业务此前已付了钱交于夏某某办理,对于这场不愉快,他也很气愤。
而此后的一条关于“你的那些票我没办法出,现在派出所自首”的短信更让吴先生难以接受。通过查询,吴先生已支付定金及相关票款共计50余万给夏某某办理的4月17日到5月份发团的机票均未办理。
与吴先生所在旅行社一样遭遇的还有四川中国青年旅行社某分社。其负责人刘先生介绍,在同行好友转达夏某某短信内容后,他查询发现已支付夏某某款项办理4月14、15、22、24日四天的机票同样出了问题。“其中14、15日发往北京的两个团仅办理了出发机票,而返程的却未办理,22日、24日的则根本没办。”刘先生称,为此,在昨日不得不自己出钱先为已在北京的两个团办理回程机票,“否自人家去了回不来咋办。”据刘先生介绍,该公司涉及的款项已达16万余元。
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目前已至少有近10家旅行社牵入其中。目前,正联合向夏某某及其所在公司讨要说法,追究法律责任。
票务公司:出完票 票款却迟迟不到账
据了解,在此过程中,夏某某及所在公司并不能直接办理机票出票业务,仅作为中介性质与旅行社和票务公司往来,从中赚取差价。夏某某在获得旅行社业务后会找到机票代理公司出票。
四川某国际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的林女士是夏某某的业务伙伴。从上周开始,林女士便在合作过程中开始发现了异常。
“转款慢,这周就更少了,而一周就欠了有70多万了。”林女士介绍,此前在与夏某某的业务往来中,平均一天会有10多万的票量(金额)往来,都能按照要求顺利出票,基本不会出现最近两周的情况,很多时候在先行垫付出票后夏某某都能很快回款。
“我一直打电话发短信催,他每次就说马上转。”林女士称,近几日一直催夏某某回款却一直没能到账。16日下午,林女士接到了夏某某打来的电话说第二天的航班有团要出发,希望她能够帮忙先出票,并称当晚回转来30多万欠款,尽管有些不愿意,林女士最终还是办了出票。然而,在催促之下,林女士当晚并未收到回款。
17日早晨5时许,夏某某再次给林女士打去电话,称机场有人出了问题需要出票,会马上把这个团的钱转过来。而当林女士出票后,当日上午,夏某某便已到派出所自首。下午2点,当林女士赶到夏某某公司时,已经有多家旅行社和警察出现在公司。
林女士称,经初步合计,夏某某所欠公司款项已达90多万。
夏某某公司:同样遭受损失 已委托律师介入
17日上午,事情难以收场之下,夏某某选择了向警方自首。目前,警方也已介入调查。
18日中午,几家受害方聚在一起商讨对策,表示将寻找律师,追究夏某某及其所在公司的法律责任。期间,四川中国青年旅行社某分社负责人刘先生给夏某某所在公司(成都某航旅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打去陈先生电话,追问解决办法。
电话中,陈先生表示,17日已接到派出所电话,目前情况还不太清楚,等从派出所了解好情况后,再来商讨如何解决。陈先生在电话中表示,“该付什么责任,我们就负什么责任”。
18日晚,四川新闻网记者从部分旅行社方面获悉,晚7时30分许,公司法人陈先生发出短信称,对于夏某某事件产生的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感到愤慨,其公司自身也在其中损失50多万元。其表示,将积极配合受害方和公安机关的相关事宜。目前,其已经委托专人律师介入。
目前,成都多家旅行社已联合起来开始维权追责。
律师说法:或涉嫌职务侵占等罪名
对于夏某某行为,成都华楚律师邱隆芬认为,夏某某或涉嫌多种罪名。邱隆芬称,如夏某某主观上没有想将钱物据为己有,则应承担民事责任,应当归还旅行社所支付财物,同时向票务公司支付所欠票款。
如夏某某主观上有据为己有,则涉嫌职务侵占或合同诈骗等罪名。在夏某某与其公司之间,如果其公司授权可使用个人账户进行资金往来办理业务,夏某某则可能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占据旅行社机票票务公司财物。如夏某某自己做主以便利为名,自行通过个人账务往来财务,则涉嫌合同诈骗。
“自己也有错,太过相信人”
“我跟他认识有10年时间了。”四川中国青年旅行社某分社负责人刘先生称,自己与夏某某相识多年,此前夏某某在跟人做出票。去年初,夏某某给刘先生打电话称自己单做了,可以办出票,而且价格比市面上低一些。
刘先生通过几次的尝试后,发现夏某某确实能够顺利出票且价格确实会便宜一折左右,随后变开始了业务往来,一直以来合作的也算不错。“一般会把提前一月的情况给他,然后交订金,出票期间内把剩下的票款给他。”刘先生说。而对于目前的状况,刘先生表示自己也有错,还是太过相信人了。
成都某国际旅行社相关负责人吴先生也称,与夏某某断断续续的合作了有2、3年时间。今年2月份开始再次合作,一般情况下在交了订金后,会查询是否出票,“每次都没出过问题,后面也就放松了警惕。”
林女士也同样表示,由此此前一直未出现问题,由此对夏某某产生了信任感,但没想到还是出现了目前的状况。
为何不走公帐?
流程繁琐 出票效率太慢
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旅行社在与夏某某的业务往来中,极少与其见面,一直通过网络和电话短信往来。且在走账过程中,也一直通过夏某某的私人账户过账。那么,为何旅行社不通过夏某某公司走公帐呢?
对此,刘先生和吴先生均表达了相同的观点,私人账户在与票务公司办理出票时能够更加方便,出票也更好操作。不像走公帐会有很多的手续和流程,这样以来在业务办理上效率会低很多。而走私帐方便的同时也有很大漏洞,也确实会有风险。
通过此事,刘先生认为也暴露出目前公司面临的一些问题,“今后还是通过正规公司出票,在账目往来上也最好通过公帐。”(记者 杜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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