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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共自行车听证:70岁老人不得租用遭质疑

来源:现代快报

  70岁以上的人能不能骑公共自行车?公共自行车网点该怎么设置?恶意损坏公共自行车,是否需要罚款……昨天下午,《南京市公共自行车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立法听证会召开。8位听证代表,以及十几位旁听代表就上述话题进行了交锋、讨论。哪些人能骑公共自行车,成为众人现场热议的话题。据介绍,会后,南京市政府法制办将汇总大家的意见建议,将修改的办法在市政府法制网上公示,继续征求公众意见。

  现代快报记者 陈志佳 鹿伟/文

  施向辉/摄

  数据

  日均使用量9万多人次 正在建监管系统

  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公共自行车服务网点768个,投入运营公共自行车2.09万辆。其中,河西256个,10500辆车;仙林60个,1140辆车;江北地区149个,4600辆车;江宁180个,2000辆车;溧水70个,1700辆车;高淳53个,1000辆车。全市公共自行车日均使用量达9万多人次。

  根据《南京市公共自行车发展专项规划》,计划到2017年,南京公共自行车主城区(玄武、鼓楼、建邺、秦淮、栖霞、雨花台等区)网点增至1000个,车辆总量达到3.5万辆,全市网点增至2000个,车辆总量达到7万辆,基本实现公共自行车服务全覆盖。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吴红兵表示,近期,公共自行车的租车卡就有望实现全城通用。“会在区域的交界点,设置换车点,让使用者在换车点先换成该区域用车,之后再还就方便了。”吴红兵还表示,目前正在建立公共自行车监管系统,对车辆使用率、热点地区等数据进行汇总,经过分析可以有效缓解潮汐现象等问题,这可以有效提升公共自行车的管理效率,减少支出。

  哪些人可以骑公共自行车?

  办法拟规定

  公共自行车使用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年满12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其中12周岁以上至16周岁以下的,应当在同行的成年人监护下骑行);(二)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三)能够熟练骑行自行车。不符合以上条件,或者醉酒、精神病患者、智力障碍、患有其他疾病无安全骑行能力的,不得租用公共自行车。

  建议

  与驾照挂钩,70周岁以上的人可以有限开放

  对于70周岁以上老年人能不能租用公共自行车,大部分代表们都认为,不应一刀切,但也要有一定的限制。听证代表吴亚明认为,对于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以有条件地开放,“超过60岁每年驾照年检时都需要提供身体健康证明,公共自行车管理方可对有驾照的70岁以上老人网开一面。”听证代表史信干脆建议,超过70岁以上老人只要提供身体健康证明,都可以租赁公共自行车。

  8位听证代表中还有两位90后。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学生管明珍,她也赞同吴亚明的说法。

  12—16周岁,监护骑行不现实

  听证代表、金盛百货职工史信认为,12-16周岁的人虽然尚未成年,但身体条件已经接近成年人,“在上下学途中骑车的话,如果需要一直有成年人监护,并不现实。”旁听代表、政协委员、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专职社工何春兰认为,应该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让法定代理人办相应的卡,办卡时最好签署相应的承诺书或责任自负书。

  精神病患者难判断,建议签承诺书

  对于精神病患者是否可以租用公共自行车,听证代表、南京脑科医院杂志编辑姚亦峰表示,从他的工作经验看,精神病人不发病时和正常人一样,所以这时他们要办卡,根本看不出来,“办卡时应当出具单位或者社区的证明。”不过,这一建议遭到听证代表张一多的反对。对于醉酒、精神病患者等不得租用公共自行车,何春兰建议,在办卡时签署相应承诺书,出了问题,就不能把责任推到别人身上。

  交通局

  建议70岁以上的人乘地铁公交

  吴红兵回应说,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规定,参照厦门、徐州、南宁等城市关于公共自行车使用者年龄应当在12到70周岁之间的管理实践,同时考虑到目前南京对于超过70岁的老年人,实行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优惠政策保障,作出上述规定。“希望这个年龄段的老人能坐公交地铁出行,相对来讲,更安全。”

  哪些地方可以设网点?

  办法拟规定

  公共自行车服务网点的设置应当考虑区域人流、人口密度及交通集散、换乘衔接、出行需求等因素,并遵循下列原则:一是服务公共交通出行原则。主要在居住小区、公共交通站点设置;二是方便换乘原则。利用公共自行车短途接驳功能衔接城市公共交通线路网络,方便市民换乘公共汽车、轨道交通、轮渡等城市公共交通工具;三是逐步推进原则。

  建议

  超市菜场附近设点

  目前,全市已建成公共自行车网点768个,不过,在听证代表们看来,这个数量仍显不足。

  张一多建议在非热点地区设点,车辆少一些没关系,可以只有三五辆,但不能没有。

  除了网点数量外,大家更关注网点如何设置更合理。听证代表、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顾大松表示,公共自行车网点的设置应当兼顾旅游发展的需要,在一些景点设置。

  听证代表霍冠哲认为,公共自行车是解决“首末一公里”的问题,但这不应当只顾着居民小区等地方,也应当将写字楼等地方纳入网点的范围。

  还有一位90后听证代表是,来自南京工业大学的学生陈思雨,她的团队曾经对类似问题进行过专门调研,“从调查数据看,25%的使用者除了上下班以外,更多的用途是短距离购物,因此建议在商场、超市和菜场附近增加网点。”

  设书报亭看护自行车

  陈思雨的调查显示,有的站点,除了早晚高峰外,平时使用率不高,建议在高峰时能有专人管理自行车,从而维持正常运转。

  对于非热点地区,怎么兼顾效率和公平?吴亚明表示,可以适当分布,减少车辆配比,史信注意到,早晚用车高峰期时,自行车的使用率达到了80%、90%,“能不能设一个智能停车桩,没车的时候能及时提醒系统补充车子,或停放的车辆超过饱和时也能及时提醒运走。”此外,他还建议,在网点设置报亭,可以看护公共自行车,也可以解决一些就业问题。

  交通局

  办法不适用景区自行车

  吴红兵表示,此次听证会所指的公共自行车,只是作为大运量交通配套的城市交通工具,而并非所有公共自行车,因此旅游景区、学校等用于自助换乘、旅游、休闲、运动的自行车服务,不适用本办法。

  其他建议

  将使用者信用

  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公共自行车的维护和管理,每年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其中不少自行车的损坏都是人为原因造成的,如何让使用者能够自觉主动爱惜自行车?

  陈思雨表示,从信息技术的角度看,判断清楚责任并非难事,“目前上海已经使用了电子射频标签技术,只要通过车辆损坏的时间,再比对当时租用这辆车的使用者,是可以精确判断的。”

  管明珍说,“除了罚款等手段外,还可以将使用者的租车卡设置成锁定状态,让他在一定时间内不允许租用公共自行车,达到惩罚的目的。”

  还有代表表示,可以请新闻媒体定期曝光不文明的使用者。“闯红灯、违停车辆之前都采取了类似的曝光手段,所以这个办法也是行之有效的。”姚亦峰说。

  “办法提出,有故意损坏等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这其实并不容易。”张一多说,一辆自行车的价值几百元,公安部门怎么处罚才合适?所以建议将使用者的不文明行为纳入他个人的征信系统。他的建议得到了吴亚明的认同,他表示,“将使用者的行为纳入征信系统,是非常具有震慑力的,这是可以有效管理公共自行车的关键。”

  除此以外,姚亦峰表示,不能仅仅有惩罚制度,适当的奖励制度也会有效降低公共自行车的损坏率。史信建议,除了处罚外,社会应鼓励文明用车,如对用车者进行评级,共分为5档,直接挂钩免费使用时间和超时收费标准。“一级优秀用车者可奖励5小时免费用车时间;相反,如果有丢车或逾期未还记录的用车者,可剥夺租车权。”

  顾大松表示,虽然办法禁止损坏和侵占公共自行车,但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建议增加。不过他也提出,《办法》只是一部政府令,根据有关法律是不能授权运营单位行使处罚权的,因此对于执法主体、如何取证和认定等细节,还需进一步探讨和明确。

  除了罚钱

  文明用车可获得奖励

  近日,有关公交卡磨损费的话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听证会上,不少代表也关注了这个问题。姚亦峰说:“这笔押金数额并不少,不知道会如何管理和使用。”吴亚明建议,新增公共自行车押金投资和管理的条款,让这笔钱能够盘活,获得收益,“但希望一定要及时公开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收益可以一定程度帮助维护公共自行车良好运转。”

  收取的押金

  怎么用要“晒”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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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UN652) 原标题:70岁以上老人不得租用公共自行车听证代表反对:一刀切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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