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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格案一审2法官被提拔 冤案追责仍需公开透明

来源:法制晚报

  《法制晚报》昨日报道,20日,呼格吉勒图的父母通过微博发声称:“呼格冤案”一审两名法官胡尔查、宫静,6月26日被呼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呼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尽管,呼市中院对此回应“属正常任命、非升职”,“追责还未出结果,任审委会委员并非意味着不追责”,但两名法官获得新任命的消息,依然让公众难以接受。

  首先,依据我国《法官等级暂行规定》,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的任职资格门槛为,“三级高级法官至一级法官”,与庭长的任职资格等级完全相同,而高于副庭长的法官等级。《法官法》中规定,“法官不得有下列行为:玩忽职守,造成错案或者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由此对比看来,即便呼案中的法官不是升职,其被委以重任,也很说服公众。

  其次,上述“追责还未出结果”的回应实际上意味着,尽管2014年12月内蒙古高院已重审宣布“呼格吉勒图无罪”,赵志红也已经伏法,但7个月以来,对呼格冤案的追责,仍处于“未出结果”的状态。错案昭雪,相关责任人追查却迟迟不前。有旧的问题尚未解决,“新官”却已上任。这与公众期待的“错案终身追责”相差千里。

  让人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有三个环环相扣的环节:苦主昭雪、真凶伏法、制造冤案的责任人受到追责。百姓在寻求案件真相的同时,也希望冤案责任人的追责工作同样能公开透明。现在,前两个环节都已实现,而对司法官员的问责迟迟难以启动,甚至变相升迁,势必会损害完整意义公平正义的司法公信力。也只有公开透明,才能敦促事件进展,化解公众疑虑。 张贵峰

news.sohu.com true 法制晚报 https://news.sohu.com/20150721/n417220451.shtml report 685 《法制晚报》昨日报道,20日,呼格吉勒图的父母通过微博发声称:“呼格冤案”一审两名法官胡尔查、宫静,6月26日被呼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呼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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