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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检察官转行被要求办无犯罪证明诉广州律协

来源:华商报
当了多年检察官的我想证明自己没犯过罪还真不是件容易事

  对话人物:

  杨斌,45岁,原广州市检察院检察官,曾当庭为溺婴妈妈周模英求情轻判,引发关注。2010年周出狱跪谢杨斌,杨斌成为人们眼中的“明星检察官”,并当选“中国正义人物”。之后,她还开设微博,对公众事务发言颇多,被认为是敢言的检察官。

  对话背景:

  今年3月,广州女检察官杨斌决定辞职。此前,她已从检23年,并有着14年公诉人生涯。

  3月24日,盖完最后一枚离职公章,杨斌在朋友圈写到:“不念过去,不畏将来。”一个月后,她入职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

  然而,“再就业”刚开始就遭遇办证难,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被要求出具“自14周岁以来无犯罪记录证明”—这意味着自14岁起,迁过多少次户籍,就要办理多少个“无犯罪记录证明”。这让杨斌几近抓狂,她打趣:“曾经是检察官的我,想要证明自己没犯过罪,还真不是件容易事。”因杨斌拒绝辗转五地证明自己没有犯罪,广州律协至今未为她办理实习律师资格证。昨日,杨斌向广州市越秀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广州律协对其作出实习登记行政决定。

  办14周岁以来无犯罪证明要跨省跑五个派出所

  华商报:听说你打算起诉广州市律协?已经向法院递交起诉书了吗?

  杨斌:今天(24日)上午,已经去越秀区法院交了诉讼材料,不过法院说会在七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我觉得应该会立案吧,律协是一个社会组织,但我申请律师实习登记许可,是由律协负责,代行行政机关的部分职能,因此律协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主体。

  华商报:为什么会起诉广州市律协?

  杨斌:实在是被逼得没有办法了。(转行)3个多月了,我的律师实习证办不下来,就卡在无犯罪证明上。我按要求递交了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书》,但律协告知我,必须要“自14周岁以来的无犯罪记录”,要我补充。我去律协交涉,要求他们出具“14周岁以来”的法律依据,他们向我出具了《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律师执业许可的管理办法》,但其中的相关规定只说“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申请人在申请日之前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他们就在那一条旁用笔手写注明了“自14周岁以来”,这是人为添加了额外的限制条件。

  华商报:所以你一直没有补充“自14周岁以来的无犯罪记录”?

  杨斌:我没有办法补充啊。派出所民警说,无犯罪记录证明有固定格式,只能开具户籍在当地的这段时间的证明。从14周岁到现在,我的户籍先后在五个不同的地方:14岁到18岁,户籍在老家湖南湘潭;18岁到22岁读大学,户口迁到重庆;22岁到34岁户口转到广州市花都区,落在广州市检察院的集体户口上;35岁,户口才迁到现在的黄花岗派出所。如果要出具“自14周岁以来的无犯罪记录”,我要跨省跑五个派出所,这其中要付出多少时间、精力、金钱,这合不合理啊?所以我拒绝去办。

  托关系、找熟人不难 但她拒绝找关系自证清白

  华商报:你的同事、同行们都是怎么做的?

  杨斌:他们基本上都屈服了,跑了好几个地方,分段出具了无犯罪证明。我的很多朋友给我支招,有的建议我去东莞、中山等地级市申请执业,等拿到“本儿”再回广州,曲线救国;有的让我托关系、找熟人,让派出所出具“一站式证明”,这是最省事的做法。

  华商报:你在检察院工作了23年,找“关系”对你来说应该不难。

  杨斌:我可以找到“关系”,但我不想这么做。当时我把办证难的遭遇写在了朋友圈里,一位在广州市公安局工作的朋友回复我,说他能找人帮我解决,但我拒绝了。我不是找不到取巧的途径,但我就是一个认真的人。我觉得这样的规定本身就不合理。

  这件事的核心是:首先,公民没有自证清白的义务,这是一种落后的社会管理方式,很多证明都是应该取消的。其次,公安机关完全可以出具“一站式证明”,他说只能出具户籍迁到当地后的记录是一种借口,这种借口可以忽悠老百姓,但忽悠不了我—公安系统内部已经实现了全国户籍联网,任何一个公安机关都能查到每个人的个人身份信息、犯罪记录,我办了这么多年案,每个被我起诉的被告人我都会去查他们的身份户籍材料和是否有前科等。

  我们国家在过去几年投入大量人力财力建立数据联网,不仅仅是方便行政机关管理收费,更多应该服务百姓,可是我们普通人并没有享受好处,很大原因是行政机关没有转变观念—行政机关在维稳或收费的时候,你的什么资料都可以查到,几乎无所不能,可是在服务百姓时却变得无能,非要你跑断腿。

  华商报:这种“跑断腿”的困难,你是在走出体制后才遇到的?

  杨斌:其实之前我都有体会,我不是办证人,但我在办证机关干过。我离开检察院之前的最后一个岗位就是负责办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企业招投标都需要去检察机关开这个证明。我当时也觉得这个证明存在很多弊端,包括法律依据上也存在不足,实际办证过程中也存在问题,当时也有很多办证人向我抱怨,但我也只能在我权限范围之内尽量减少他们的奔波。我也很无奈,还建议他们去投诉,但他们没有一个人敢投诉,都害怕之后再来办证会被卡。

  我觉得,这些信息和数据,只要不涉及个人隐私和国家机密,应该向公众开放。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应该设查询权限,比如只有公安机关可以查询,但在行政机关内部应该建立工作通道,在内部实现信息共享。

  以“无犯罪证明”为例,律协和公安机关之间完全可以建立一个工作通道,申请人出具无犯罪记录承诺书,律协将本年度申请执业人员的名单(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统一提交给公安机关进行批量查询,这样做既提升效率,节省行政机关本身的资源,还方便了群众,是一种双赢。大家都觉得现在的制度不合理,可是没有一个机关愿意去改变。

  不想和律协结“梁子” 就想坚守程序正义

  华商报:律师还没当上,就和律协结下“梁子”,不担心今后从业受到影响吗?

  杨斌:我也不想啊,都等了三个月了,什么时候是个头呢?我原本是想低调安稳地度过职业转型期的,想尽快拿到吃饭的“本儿”,可他不给我啊。我也知道这个制度不是针对我,只是大多数人都选择了屈服,但我就是一个认真的人,我也不想去找人,就想坚守程序正义。这件事无论是体制外还是体制内的朋友都支持我,面对奇葩证明,人人都是受害者。这场诉讼对我个人来说是劳神费力,我希望这场诉讼能多少改变些什么,中国人一辈子都在不停地证明自己,真希望一些行政机关能反思。

  华商报:没有实习律师证,对你的工作影响应该挺大的?

  杨斌:工作非常受限,因为没“本儿”,我不能出庭,只能做些基础的协助工作,这三个月基本处于失业状态。

  之前我做好了心理准备,但我没想到3个月了连实习律师证都没拿到,好惨啊。不过我从来没有后悔辞职,我觉得自由的感觉实在太好了。

  华商报:今后有什么打算?

  杨斌:如果拿到实习证,实习期还有一年,我想多接触不同的案子,多学点东西。 华商报记者刘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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