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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杨刚涉受贿案被公诉

来源:综合 作者:北京晨报

  北京晨报讯(记者 何欣)昨天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杨刚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已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杨刚利用其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党组书记、副厅长,乌鲁木齐市委书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4年7月11日,中纪委通报称,经查,杨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与他人通奸。杨刚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已涉嫌违法犯罪。因此决定给予杨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公开资料显示,自1969年2月起,杨刚就开始在新疆工作,32岁时已经晋升副厅级,曾是新疆最为年轻的厅官。

  2013年3月,杨刚当选为全国政协委员,并开始担任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一职。同年7月,杨刚卸任国家质检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的职务,全面开始了在全国政协的工作,而仅仅5个月后,就因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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