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民政部通过官网发布通知,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根据中央要求,民政部、财政部将向部分健在的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此次发放补助金的抗战老战士包括四部分:抗日战争时期的在乡复员军人和残疾军人;移交政府安置的抗日战争时期军队离休干部、无军籍职工;抗日战争时期在国民党军队服役,后在解放战争中起义、投诚编入解放军序列的在乡复员军人;参加过抗日战争,后回乡务农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这四部分老战士共计5万余人,发放标准为每人5000元。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尽快组织实施向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工作,确保9月份前将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发放到抗战老战士、老同志手中。民政部门要按照规定的发放范围认真审核发放对象,严格规范发放程序,精心组织发放工作;财政部门要及时下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确保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同时,要加强对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发放工作的监督管理,做到资金发放公正、公开、透明。
向参加抗战的老战士发放生活补助并非首次,2010年,抗日战争胜利65周年时,民政部下发通知,提出中央财政拨出专款向12.3万的在乡抗日老战士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每人3000元。当时,民政部优抚安置局相关负责人向媒体介绍了领取生活补助金的老战士的特定范围,指的是在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期间入伍,目前健在的农村的抗日老战士。抗日老战士并非指必须参加抗日战争,而是包括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八路军、新四军、华南抗日游击队、东北抗日联军、各地游击队的老战士和从事地方工作与地下工作的老同志等。
观察
中央首次提出向国民党抗战老兵发放生活补助
北京青年报记者观察发现,此次下发的通知与5年前相比,不仅金额明显提高,而且在界定四类补助对象时,包括抗日战争时期在国民党军队服役、后在解放战争中起义、投诚编入解放军序列的在乡复员军人,以及参加过抗日战争、后回乡务农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查阅公开资料发现,这也是中央首次明确提出向国民党抗战老兵发放生活补助。
此前,由于没有明文规定,对抗战国民党老兵的经济补助基本上是各地的自选动作,湖南、江苏等地近年来都出台过对抗战国民党老兵进行经济补助的政策。民政部作为全国层面主管部门之一,近年来也在不断出台相关文件,2013年,民政部发文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做好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的有关工作,及时将符合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临时生活救助以及社会福利保障条件的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纳入相应保障范围。2014年9月,民政部公布了第一批在抗日战争中顽强奋战、为国捐躯的300名著名抗日英烈和英雄群体名录,其中包括大量国民党抗战将士。本组文/本报记者 李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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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赵婷婷)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截至昨日,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伟大胜利 历史贡献》展览已经迎来了258274人参观。每天两三百条的观众留言,让小小的留言簿换了又换。
连日来的参观者中,既有不少来自全国各地的中小学生,也有白发苍苍对那段历史深有感触的长者。来自“京港中学生重走抗战之路”活动的香港学生表示,70多年前中华儿女抗日救国的历史让他们感触良多,参观展览后更增加了对日本侵华暴行的认知,也更加珍视现在的和平生活。
81岁的黄桂兴女士则满怀深情地在留言簿上写道:“我的童年是在抗日战争中度过的,在不愿做奴隶的呼唤声中长大,还在父亲的教育和带领下参加儿童团,带领十个小伙伴站岗放哨,并与日本鬼子坚持游击斗争。曾经遭遇日本鬼子的扫荡大军,巧妙地摆脱了日本鬼子。看了展览,让我回忆起了我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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