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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确保律师有平等的陈述和辩论时间

来源:新京报 作者:邢世伟

  新京报快讯(记者邢世伟)8月20日,在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最高法院院长周强表示,各级法院要保障律师在庭审中发表质证、辩论意见以及发问的权利,确保律师具有平等的陈述及辩论机会和时间,保证发言的完整性。

  周强在会上称,法官与律师同为法律人,虽然在法治的舞台上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但担负着共同的责任、共同的使命,应当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共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共同确保法律正确实施。

  谈及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周强要求,各级法院要严格执行三大诉讼法和律师法关于律师权利的各项规定,保障律师知情权,及时公开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等内容,便于律师查询。同时,各级法院要保障律师阅卷权,及时为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提供便利。此外,各级法院要保障律师庭前会见权、发表意见权,保障律师在庭审中发表质证、辩论意见以及发问的权利,确保律师具有平等的陈述及辩论机会和时间,保证发言的完整性。

  周强强调,各级法院要保障律师依法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的权力,对律师提出的调取证据申请,及时审查并作出决定,决定不予调取的,及时向律师说明利用。各级法院要充分尊重律师的辩护和代理意见,在裁判文书中全面客观准确反映律师意见,阐明采纳或不予采纳的理由。同时,保障出庭律师的人身安全,审判活动中出现可能危害律师人身安全的情形或者危险时,法官及司法警察应当及时制止和处置。在死刑复核案件中,要保障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依法行使辩护权,确保死刑复核案件质量。

  在惩治腐败方面,周强表示,各级法院要汲取奚晓明案件的深刻教训,进一步健全制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坚决惩治诉讼掮客。要严肃惩治法官私下接触案件当事人和律师、向律师泄露或为其打探案请、接受律师请托或收受其财物、为律师介绍代理和辩护业务等违纪违法行为,以廉洁司法确保公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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