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江西省萍乡市警方通报,萍乡市安源区警方经提请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对“7·10”非法拘禁案犯罪嫌疑人刘锋、朱理通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犯罪嫌疑人王林、黄钰刚以涉嫌非法拘禁罪执行逮捕。
上午,王林的代理律师陈有西就警方逮捕罪名接受《法制晚报》采访时表示,从警方公布来看,社会上传说的绑架、杀人已经可以否定。
2015年7月9日15时许,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警方接到报案称,萍乡市民邹某被身份不明人员绑架。7月14日晚,警方分别在江西、广东将刘、朱二人抓获,经初步审查,刘、朱二人对绑架、杀害邹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警方进一步了解到,黄钰刚(广东深圳人)、王林(香港居民)涉及此案。邹某曾拜王林为师,二人关系密切。
记者了解到,江西商人邹勇曾一度被视为王林“闭门弟子”。2012年,一起涉及巨额房产款的经济纠纷使王、邹二人彻底交恶。
对话律师三天前刚见王林
法制晚报:怎样看待警方执行逮捕时所涉嫌的罪名?
陈有西:从警方逮捕时涉嫌的罪名可以证明,之前社会上猜测的和部分媒体报道的涉嫌雇凶、绑架、分尸等,这些都是不真实的。通过公、检两家的调查研究,认为是不存在的。
社会上传说的东西已经可以否定,这是重大的一个变化。
法制晚报:有没有和公安或检察机关沟通?
陈有西:公安机关对此案一直比较慎重,他们从来没有说王林(涉嫌)雇凶、绑架、杀人,公安机关通过侦查,查明的证据只有王林涉嫌非法拘禁。非法拘禁现在也是“嫌疑”,并不是最后的结论。
法制晚报:对4个人逮捕时涉嫌罪名不同?
陈有西:通过犯罪构成要件分析,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定某人涉嫌的什么罪名时,首先考虑主观意图,看他是想绑架还是非法拘禁或置人于死他,二是看客观表现,看造成了怎样的后果,把某人关一关吓唬一下,或只是想要点钱,就是非法拘禁或绑架,这样的行为致人死亡了甚至分尸了,那就成了故意杀人。
法制晚报:最近会见过王林?
陈有西:3天前去见了王林。
法制晚报:他最近的状态怎么样?
陈有西:状态是可以的,整个精神状态都是正常的,就是身体不太好,原来就有病。 文/记者温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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