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内要闻 > 新闻加点料
国内 | 国际 | 社会 | 军事 | 评论

中央政府是如何对活佛转世认定的?

来源:综合 作者:中国网

  西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部务会成员罗布顿珠上午表示,达赖认定的所谓“班禅”是其不顾历史定制、破坏宗教仪轨擅自认定的,是非法、无效的。对20年前达赖喇嘛选为“班禅”的“灵童”下落,罗布顿珠表示其正在接受教育,不希望受到任何干扰。罗布顿珠强调,活佛转世是藏传佛教一个非常重要的独特的传承方式,中央政府非常重视活佛转世的培养教育、管理和认定,特别是这个制度形成以后,1793年,清政府专门颁发了《钦定藏内善后章程》,进一步申明和规范了活佛转世的认定权和指导权。同时,中央政府尊重和重视西藏的历史和宗教仪轨。2007年,国务院宗教事务局专门颁发了《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中央政府在活佛转世的认定权。所以,达赖喇嘛不管说什么、做什么,都无法否定中央政府对活佛转世的认定权。达赖认定的所谓的“班禅”,完全违背了藏传佛教的历史进程和宗教仪轨。目前的灵童正在接受教育,健康成长,他不希望受到任何的干扰。

  中央政府是如何对活佛转世认定的?

  国家宗教事务局2007年颁布《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规定活佛转世应当遵循维护国家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维护藏传佛教正常秩序的原则,活佛转世不受境外任何组织、个人的干涉和支配。其详情如下:

  《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尊重藏传佛教活佛传承继位方式,规范活佛转世事务管理,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活佛转世应当遵循维护国家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维护藏传佛教正常秩序的原则。

  活佛转世尊重藏传佛教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但不得恢复已被废除的封建特权。

  活佛转世不受境外任何组织、个人的干涉和支配。

  第三条 活佛转世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当地多数信教群众和寺庙管理组织要求转世;

  (二)转世系统真实并传承至今;

  (三)申请活佛转世的寺庙系拟转世活佛僧籍所在寺,并为依法登记的藏传佛教活动场所,且具备培养和供养转世活佛的能力。

  第四条 申请转世活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世:

  (一)藏传佛教教义规定不得转世的;

  (二)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明令不得转世的。

  第五条 活佛转世应当履行申请报批手续。申请报批程序是:由拟转世活佛僧籍所在寺庙管理组织或者所在地佛教协会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转世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后,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逐级上报,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批。其中,在佛教界有较大影响的,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有重大影响的,报国家宗教事务局批准;有特别重大影响的,报国务院批准

  审核批准活佛转世申请,应当征求相应的佛教协会的意见。

  第六条 对活佛影响大小有争议的,由中国佛教协会认定,报国家宗教事务局备案。

  第七条 活佛转世申请获得批准后,根据活佛影响大小,由相应的佛教协会成立转世指导小组;由拟转世活佛僧籍所在寺庙管理组织或者相应的佛教协会组建转世灵童寻访小组,在指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寻访事宜。

  转世灵童由省、自治区佛教协会或者中国佛教协会根据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认定。

  任何团体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开展有关活佛转世灵童的寻访及认定活动。

  第八条 历史上经金瓶掣签认定的活佛,其转世灵童认定实行金瓶掣签。

  请求免予金瓶掣签的,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报国家宗教事务局批准,有特别重大影响的,报国务院批准。

  第九条 活佛转世灵童认定后,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批准。在佛教界有较大影响的,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有重大影响的,报国家宗教事务局批准;有特别重大影响的,报国务院批准。

  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转世活佛,报国家宗教事务局备案。

  第十条 转世活佛继位时,由批准机关代表宣读批文,由相应的佛教协会颁发活佛证书。

  活佛证书的式样由中国佛教协会统一制作,报国家宗教事务局备案。

  第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擅自办理活佛转世事宜的,由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照《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转世活佛继位后,其僧籍所在寺庙管理组织须制定培养计划,推荐经师人选,经所在地佛教协会审核,逐级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批。

  第十三条 涉及活佛转世事宜的省、自治区可以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报国家宗教事务局备案。

   新闻加点料

  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制度今昔

  历代中央政府主要通过对有影响的大活佛的封授和建章立制等措施,使活佛转世制度逐步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

  13世纪时,元朝统一了西藏地方,中国中央政府正式对西藏地方实施有效管理。"元朝历代皇帝均封萨迦派高僧为‘帝师’,元代萨迦派首领以家族世袭的方式继承。"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宗教研究所所长李德成介绍说。

  明朝对活佛转世管理最重要的举措之一就是封授"三大法王"、"五王"等。以对藏传佛教噶玛噶举派噶玛巴活佛的封授为例,1406年,明永乐皇帝召噶玛噶举派黑帽系第五世噶玛巴活佛得银协巴到南京,并于次年封其为"万行具足十方最胜圆觉妙智慧善普应佑国演教如来大宝法王西天大善自在佛",简称"大宝法王",这是明代封赐藏传佛教僧侣的最高封号之一,也是藏传佛教教派首领首次得到中央政府的封授,从此"大宝法王"成为历世噶玛巴活佛的专有尊称。

  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历史地位和影响与中央政府的封授密不可分。

  1653年,五世达赖喇嘛阿旺罗桑嘉措应召到达北京觐见清顺治皇帝,被封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怛喇达赖喇嘛",并赐金册金印,达赖喇嘛的封号及其政教地位因而得以正式确定,从此以后,历世达赖喇嘛的转世须经中央政府批准并册封的制度遂成定制。1713年,清康熙皇帝特派钦差至扎什伦布寺"照封五世达赖之例",封五世班禅罗桑意希为"班禅额尔德尼",并赐金册金印,班禅转世系统的正式名称及其政教地位从此确立。以后,历世班禅额尔德尼的转世均须经中央政府批准并册封亦成定制。

  活佛转世管理制度不断完善

  李德成介绍说,活佛转世制度形成之初,宗教仪轨和管理制度并不完善,由于受到世俗社会的影响和争权夺利者的操控,转世灵童寻访认定过程中弊端丛生,渐失其清净本意。为规范转世灵童寻访认定工作,防止徇私舞弊案件的发生,清朝乾隆皇帝将金瓶掣签制度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从而实现了活佛转世管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尤其重要的是,金瓶掣签制度中的准予掣签权、免于掣签权、批准认定权集中掌控于中央,体现了中央政府在藏传佛教大活佛转世问题上的权威。金瓶掣签制度颁行实施之后,第一次正式实行是1793年在北京雍和宫掣定的蒙古喀尔喀赛音诺彦部的额尔德尼班第达呼图克图。西藏第一次按照金瓶掣签制度认定的大活佛是1796年在布达拉宫认定第八世帕巴拉呼图克图。

  "金瓶掣签制度一经颁布即得到了西藏政教首领如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以及各呼图克图和广大僧众的衷心拥护。"李德成说。

  此后,1936年2月,民国政府蒙藏委员会制定并报行政院核准,颁布了《喇嘛转世办法》,这是中央政府颁布的就活佛转世管理方面的第一个专门法规,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这个办法延续了清中央政府对有影响的大活佛转世管理的精神,沿袭了金瓶掣签制度和清代《理藩院则例》中有关活佛转世问题的规定,强调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等大活佛圆寂后须由该管地方最高行政机关报蒙藏委员会备案,转世灵童的备选灵异儿童必须在2人以上经金瓶掣签确认灵童的原则,强调了中央特派大员前往主持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等坐床等原则。按照《喇嘛转世办法》等法规,民国中央政府颁令实施了十三世达赖喇嘛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权、免于掣签权和准予其坐床继任为十四世达赖喇嘛的批准权,同样履行了九世班禅圆寂之后其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权、免予掣签权、准予其坐床继任为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的批准权。

  新时期活佛转世管理

  新时期,活佛转世工作备受瞩目,西藏自治区的主要活佛转世活动包括班禅额尔德尼、噶玛巴、热振、德珠、琼布等活佛的转世。此外,四川、甘肃、云南、青海等藏区也完成了多位活佛的转世工作。

  最受关注的当数第十一世班禅额尔德尼的转世。李德成对当年的过程记得相当详细,他告诉记者,转世灵童的寻访工作在十世班禅大师圆寂的1989年当年就已开始,整个寻访、认定工作均严格按照宗教仪轨和程序进行,并举行了由国务院代表等主持的金瓶掣签盛典和隆重的册立典礼。"从十世班禅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到十一世班禅坐床的全过程,充分体现了中国中央政府对藏传佛教的尊重、对历史定制的尊重、对藏传佛教信众感情的尊重。这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对藏传佛教转世活佛的认定规格最高、影响最大的一次,真正做到了吉祥圆满、众望所归。"李德成说。

  2007年7月,国家宗教事务局颁令于当年9月1日起施行《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标志着新时期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更加规范、明晰和全面,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办法》体现了尊重藏传佛教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的原则,具有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意义。

  《办法》颁布以来,第一位以金瓶掣签方式确定的大活佛转世是2010年7月4日的第六世德珠活佛的认定。李德成对第六世德珠活佛的寻访认定曾撰文详细记载,他表示,这一过程自始至终坚持了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纵观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的历史发展,从中央政府册封制度、金瓶掣签制度,到《喇嘛转世办法》、《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总体上是一个不断深化、逐步完善的过程。尊重其中所形成的活佛转世的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体现着历代中央政府对藏传佛教的高度重视和对藏传佛教界人士、信教群众的关怀,也深刻反映出藏传佛教界具有爱国爱教、护国利民的优良传统。"李德成说。

news.sohu.com true 综合 https://news.sohu.com/20150906/n420484825.shtml report 4607 西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部务会成员罗布顿珠上午表示,达赖认定的所谓“班禅”是其不顾历史定制、破坏宗教仪轨擅自认定的,是非法、无效的。对20年前达赖喇嘛选为“班禅”的
(责任编辑:UN600)

我要发布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

客服热线:86-10-58511234

客服邮箱:kf@vip.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