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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家券商被开罚单2.4亿 两起操纵市场案被处罚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齐雁冰
证监会通报称华泰等券商未采取有效措施审查客户身份供图/CFP
证监会通报称华泰等券商未采取有效措施审查客户身份供图/CFP

  中国证监会昨日通报称,日前对华泰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方正证券等4家证券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真实身份等违法违规案及浙商期货涉嫌违反期货法律法规案调查、审理完毕,拟决定对五家机构和相关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证监会对上述4家券商和1家期货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这张大罚单累计罚没金额达到2.4亿。

  4家券商被从重处罚

  经查,华泰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方正证券对外部接入的恒生HOMS系统、铭创系统、同花顺系统等第三方交易终端软件未进行软件认证许可,未对外部系统接入实施有效管理,对相关客户身份情况缺乏了解,未能确保客户交易终端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可读性,未实施有效的了解客户身份的回访、检查等程序。

  浙商期货在通过简单系统安全性测试后便将恒生HOMS系统接入到本公司期货交易系统中,并为部分客户向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申请开通HOMS系统,以方便客户进行分账户操作。浙商期货知晓HOMS系统能够实现分账户的功能,但未对该功能可能导致的不良后果进行风险提示,未对该软件的接入和上线进行风险把控。

  证监会通报称,华泰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方正证券在2015年7月12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之后,仍未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审查客户身份的真实性,未切实防范客户借用证券交易通道违规从事交易活动,新增下挂子账户,应从重处罚。

  根据上述机构违反法律法规事实的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这张大罚单包括:

  对华泰证券责令改正并予警告,没收1823万元违法所得,并处5470万元罚款;对海通证券责令改正并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865万元,并处8596万元罚款;对广发证券责令改正并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80万元,并处2041万元罚款;对方正证券责令改正并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71万元,并处1743万元罚款;对浙商期货责令改正并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8万元,并处以30万元罚款。同时4家券商和一家期货公司的相关责任人均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

  两起操纵市场案被处罚

  中国证监会11日还通报,日前已对马信琪涉嫌操纵“暴风科技”股票价格和孙国栋涉嫌操纵“全通教育”等13只股票价格两案调查、审理完毕,拟对二人分别作出行政处罚。

  据介绍,两案的操作手法均是通过虚假申报等方法影响相应股票价格,并快速反向卖出获利。其中,马信琪在2015年7月31日多次大笔申报买入后快速撤单,以不成交或少量成交的方式拉抬“暴风科技”股价,随后快速反向卖出之前持有的部分股票获利。孙国栋在2014年12月至2015年5月期间,在开盘集合竞价阶段、连续竞价阶段、尾市阶段通过虚假申报、连续申报抬高股价等方式影响“全通教育”等前述13只股票价格,并于当日或次日反向卖出获利。除“全通教育”之外,孙国栋涉嫌操纵的13只股票还包括“中科金财”、“如意集团”、“西部证券”、“开元仪器”、“奋达科技”、“鼎捷软件”、“暴风科技”、“雷曼股份”、“深圳华强”、“仙坛股份”、“新宁物流”和“银之杰”。

  根据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拟对马信琪和孙国栋分别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马信琪违法所得44万余元,并处以132万余元罚款;没收孙国栋违法所得1129.9万元,并处以3389.6万元罚款。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强调,操纵市场行为不利于证券市场的有效发挥,营造了虚假的市场供求关系,误导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损害了投资者利益,证监会一经查实认定将严厉打击。

  同花顺及两高管向证监会提出申辩要求

  为整顿违法配资问题,证监会9月2日决定对恒生电子、铭创公司、同花顺公司三大配资软件没收其违法所得共计1.5亿元,并处罚金4.5亿元。

  证监会称,恒生公司、铭创公司、同花顺公司开发具有开立证券交易子账户、接受证券交易委托、查询证券交易信息、进行证券和资金的交易结算清算等多种证券业务属性功能的系统。通过该系统,投资者不履行实名开户程序即可进行证券交易。3家公司在明知客户经营方式的情况下,仍向不具有经营证券业务资质的客户销售系统、提供相关服务,并获取非法收益,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有关规定做出了相应处罚。

  同花顺昨天午间公告称,9月7日,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副总经理朱志峰和产品经理郭红波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朱志峰和郭红波已于9月10日分别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陈述、申辩和举行听证会的要求。同花顺表示,将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据了解,此前证监会给予同花顺的处罚是,“没收同花顺公司违法所得2176997.22元,并处以6530991.66元罚款;对同花顺公司副总经理朱志峰、产品经理郭红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5万元罚款。”文/本报记者 刘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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