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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曾推“举报高空抛物奖励百元”后被取消

来源:综合 作者:新闻晨报

  对于高空抛物这种“悬在城市上空的痛”,武汉是有深刻记忆的。去年,出生仅44天的女婴小欣怡,被从天而降的水泥块砸中头部,造成重度颅脑损伤。

  如何根治高空抛物这个毒瘤?今年5月,借鉴整治车窗抛物的成功经验,武汉推出为期一年的高空抛物不文明行为有奖举报活动,市民举报经查证属实,并锁定当事人,每例奖励100元。

  尽管该奖励举报活动因“尚处灰色地带”,已从9月1日起中止。但其在推出期间的效果如何,上海可从中获得哪些启示?近日,

  [推出始末]

  案例:

  44天女婴成最小受害者

  2014年11月20日,出生仅44天的女婴小欣怡被奶奶抱着在小区里晒太阳,突然被一块鸡蛋大小的水泥砸中头部,成为当地高空抛物最小受害者。经医院 抢救,小欣怡虽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留下了颅骨缺损、脑萎缩、肢体偏瘫等严重后遗症,构成了七级伤残,初步核算的损害赔偿金额为46万余元。

  可是,事发小区楼栋共33层,除去一楼外的32层共有128家住户,小区没有安装抓拍高空抛物的探头,小欣怡的家人没能找到肇事者,而到目前为止,也没有哪家住户主动站出来承担责任。

  7月22日,小欣怡的父母向汉阳区法院提交了起诉状,将小区整栋楼128户居民列为被告,请求赔偿共计46万余元。

  “就算法院判决出来,执行才是最困难的事情。”小欣怡的代理律师说。如今小欣怡的妈妈已经带着女儿搬离了原小区,方便孩子后续治疗,也远离伤心地,但一家人心理的伤疤恐怕难以愈合。

  小欣怡的不幸遭遇,也敲响了治理高空抛物的警钟。“每个人都可能成为高空抛物的受害者,作为执法部门,如何治理这个陋习,也给我们出了一个难题。”武汉市城管委宣传处工作人员金辉说。

  探索:

  成立高空抛物整治专班

  根据《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禁止从建筑物向外抛掷废弃物,违者可处50元罚款。但高空抛物可能只是短短一瞬间,要搜集证据,存在不少难度。

  今年5月1日,武汉市城管委联合文明办、公安局和房管办等四部门,开展“整治高空抛物”专项行动,并正式出台了《关于对高空抛物不文明行为举报奖励的实 施细则》(下称“细则”)。细则中将高空抛物定义为“行为人实施的从高层建筑(2楼以上)抛下物品的行为”,市民以真实姓名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 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并能锁定当事人的,每例奖励100元。

  《细则》要求,举报人必须在视频拍摄3天内将影像资料上传到举报邮箱,也可通过 电话或到访等方式举报。记者查看《细则》发现,对于视频线索的要求有详细规定:影像资料必须能全面、清晰反映高空抛物全过程,以及发生的时间、地点等具体 信息;如果是发生在公共场所的抛物行为,举报资料还需要清晰反映抛物行为人的容貌衣着特征。

  与此同时,武汉市高空抛物整治专班也正式成立。所谓专班,其实由城管委宣传处的工作人员兼职,负责受理举报和实施奖励。

  [细则解读]

  前车之鉴

  是整治车窗抛物的延伸

  据武汉市城管委介绍,早在2012年,武汉开始创建文明城市,为了治理车窗抛物,城管委推出有奖举报,引发武汉市民安装行车记录仪的热潮,3年时间里接到有效举报6000余起,发放奖励30余万元。

  延续整治车窗抛物的思路和影响力,武汉城管委顺势推出高空抛物有奖举报活动。

  执法成本

  行政成本低社会效益大

  今年年初,城管委着手研究《细则》,制定奖励方案,最终确定每条有效线索奖励100元,奖励经费从城市管理专项经费里支出。

  “如果以整治车窗抛物为例,推出有奖举报活动3年时间里,总共发放奖金30万元,但是现在武汉主城区道路上车窗抛物现象几乎已经绝迹,整治效果达到了。”金辉说。

  预防假线索

  利用公安技术手段把关

  在《细则》征求意见时,曾有媒体担心会出现拍摄假视频套奖的情况,“举报一条抛物线索可获100元,但处罚只要50元。如果找个人从楼上扔东西,自己在楼下拍,然后举报,交完罚款,还可多得50元”。

  对此,城管委也做了应对准备。除了对视频内容进行审核外,还将通过公安的技术手段,对视频真实性进行把关。另外,抛物者的个人信息还将记入武汉市市民文明档案。“文明档案可能会与市民的个人信用体系挂钩。”

  破解取证难

  多手段监管高空抛物

  因高空抛物行为的发生地点随机性高,《细则》从5月1日开始实施到8月31日,专班共收到举报线索20条,其中有效线索5条,远低于先前预期。但除了市 民举报高空抛物可获奖励外,基层街道也积极响应:江岸区台北街宝岛社区组织平均年龄70岁的老婆婆,积极参与高空抛物整治活动。同时,武汉市下辖的17个 区县,都在陆续安装抓拍高空抛物的监控探头,力求让抛物行为无所遁形。

  终止原因

  不符合依法行政大方针

  社会各界积极响应,媒体推波助澜,武汉市高空抛物有奖举报活动可谓风生水起。然而就在此时,武汉市政府将有奖举报车窗抛物和高空抛物列为权力清单取消事项之列,奖励举报活动从9月1日起中止。

  据了解,开展对不文明行为的有奖举报活动,是武汉城管委在“城管革命”背景下进行的探索和尝试。“所谓革命主要是工作思路的变化,由‘治理城市’转变为 ‘城市管理’。有奖举报活动中止后,虽然有遗憾,但按现行的政策法规,有偿的行政举报活动确实处在灰色地带,不符合依法行政的大方针。”城管委一名工作人 员说。

  武汉市城管委称,虽然有奖举报活动取消,但对车窗抛物和高空抛物的专项整治不会取消。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林肖滨说,武汉将《武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纳入今年的立法计划,期望把城市文明建设纳入法制轨道。除“奖”、“罚”条款外,该条例草案还明确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保障职责,如经费保障、执法保障等。

  [专家观点]

  有奖举报立足于法治创新

  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陈鹤教授认为,武汉市城管委对整治车窗抛物、高空抛物推出的有奖举报活动,是由从“执法者”到“管理者”的思路转变,堪称创新典范。

  陈鹤认为,车窗抛物、高空抛物有奖举报活动是一次立足法治之下的创新。“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政府工作思路的创新必须以依法行政为基础。同 时,实践的创新又往往是领先于立法活动的,创新活动的经验可以直接推动立法。”陈鹤表示,武汉市城管委治理车窗抛物、高空抛物做到了严格依法行政,既注重 行政效能又加强对公民合法权利的保障。“《关于对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举报奖励的实施细则(试行)》等的出台,为下一步地方立法做了先期准备,作为北京、上 海等大型城市也有参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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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UN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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