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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钢筋监管部门视而不见 示范楼成烂尾楼

来源:央视网

  央视网消息(焦点访谈):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是市里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区内的建筑大多外观时尚、设施先进。不过,这里也有一处22层的半拉子工程,看上去与周围环境极不协调。其实这座楼,在设计之初还曾经被确定为建设部的节能环保绿色示范工程、省市两级的科技建筑节能项目。那么,这座示范楼是怎样变成烂尾楼的呢?

  浙江辛迪公司的办公楼,位于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繁华地段,本来应该在2014年启用,但由于施工方浙江自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年多以前拆了所有施工设施不辞而别,这座楼一直停工至今。

  自力公司是浙江台州的一家建筑公司,2012年12月接手了已经建到7层的辛迪公司办公楼。工程约定在360天内完工,但2013年6月份,杭州市建委执法检查中发现,在建工程存在很多问题,被停工整顿。此外,杭州市建委还在这栋楼的16层发现钢筋存在问题并进行了检测。

  杭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胡新红告诉记者:“他们现场无法提供与现场一致的钢材质保书,我们就认为这个钢筋有问题。”杭州市建筑质量检测中心高级工程胡艳心表示:“因为规范要求是不小于1.25,这一条是没有符合抗震钢筋的要求,必须达到这两个指标,因为它都是强制性的。”

  根据住建部2011年《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自2011年8月1日起对有抗震设计等级要求的建筑应采用抗震钢筋,也就是业内所称的带E字的钢筋,而抽检钢筋上可以看出并不带E字。

  辛迪公司办公楼的抗震等级设计为三级,必须按国家规定使用这种带E字的抗震钢筋。从检测报告中可以看到,虽然抽检的钢筋按本身的标号没有质量问题,但施工方把这种已标明不是抗震的钢筋用在了有抗震要求的建筑上,就违规了。施工方自力公司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也承认了使用了冒牌钢筋没有检验的问题。

  查出问题后,施工方浙江自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杭州天涛物资有限公司、监理方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和业主方辛迪公司一起开了整改会。

  据会议纪要记载:供应商杭州天涛物资有限公司承认供应了冒牌钢筋257吨。施工方自力公司和监理方禾城公司都承认把关不严,承诺立即整改并把第16层的钢筋更换为抗震品牌钢筋,同时对8至15层楼的主体、结构质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然而,整改复工后不久,8至15层又被发现了使用冒牌钢筋,但施工方自力公司一直没有主动上报,当内部员工向有关部门反映时,大楼已经盖到了22层。

  业主辛迪公司听说有些冒牌钢筋还用在了8至15层中,十分担心。在辛迪公司的要求下,滨江区住建局才开了个协调会要求施工方自力公司尽快拿出初步整改方案报审,并表示要对整改不力的行为依法进行严厉处罚。后来,几方又达成了共识,再次要求施工方提交8至15层冒牌钢筋的资料,以便进行检测和整改,并承担检测费。但各方刚刚达成一致意见,施工方自力公司又反悔了,对问题的追查又没能落实。

  此后,2013年12月13日,施工方自力公司突然拆除了所有施工设备和业主辛迪公司的施工用房一走了之。这还不算完,随后自力公司反而以拖欠工程款和涉嫌分包为名,向滨江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业主辛迪公司的施工合同。滨江区法院今年1月判决业主辛迪公司不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分包的问题,施工方自力公司败诉。自力公司想以此解除施工合同的目的没有达到。但留下的烂尾楼给辛迪公司造成了巨大压力,停工一年多来,投资项目损失巨大。

  辛迪公司的办公楼在建设中,使用了不合要求的建筑材料,这一点,杭州市建委有定论,施工方认账、材料供应商也认账。但奇怪的是,存在的问题都认账,结果却是问题越来越严重。因为,监督解决问题的角色缺了位。按理说,杭州市建委把大楼有问题的检测报告转给杭州滨江区住建局和区质监站后,后者就应该承担起监管职责,那么滨江区住建局和区质监站是怎么做的呢?

  检测结果出来后,杭州市建委检查组就按有关规定,把检测报告转到了滨江区住建局和下属的质监站要求依法查处,却没有引起区住建局和区质监站的重视。滨江区住建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张斌表示:“检测报告出来合格了,本身无非就是一个品牌问题。”而滨江区住建局主管人黄炳潮也认为:“不能算假冒伪劣,无非是品牌串换。”

  检测报告中的抽检钢筋标号都不带E字,有一个样品还未达到一、二、三级抗震钢筋要求,但滨江区质监站和住建局却视而不见,只字不提。即使被查出的冒牌钢筋就连供货商和施工方自己都承认存在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的行为,他们仍认为与假冒伪劣不沾边。

  国家规定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是建筑责任主体,并不意味着质监站可以免责。按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3条、14条的规定,质监站应该对建材的质量进行检查,查封、扣押存在质量问题的建材,三日内处理,但他们没有这样做。就连市里的检测报告,他们也始终没有给建设责任主体方辛迪公司看,只是在这次记者采访时,辛迪公司才第一次知道有这个检测。

  其实,对于钢筋不带E字的危害,他们是心知肚明的。黄炳潮告诉记者:“因为这不是小问题,这个问题一抛出来的话,那是重大的质量安全事故隐患问题了。现在抗震国家要求很严的,对高楼建筑肯定是要带E的。不带E的钢筋他敢造进去的话,他这个胆子确实也太大了,那要坐牢的,地震以后发生房屋倒塌的话不是说死一、两个人,那是死上百号人。”

  黄炳潮对不使用E字钢筋的危害认识的十分到位,但他却反复强调说他也是刚知道有E字钢筋的事。然而,除了市建委早已发到区住建局的检测报告上就反映出钢筋不带E字,辛迪公司董事长祁九如告诉记者:“在2014年我们曾经给区住建局发过一个函,要求对没有检测的不带E字的钢筋要重新检测,他们也给我回了函,回复了收到了关于这个钢筋不是带E字的函件。前两天,到建设局去,又递给他们一份关于不防震钢筋的报告,这个报告上他们分管副局长还签了字了。”记者看到签字的正是口口声声说自己是第一次才听说过E字钢筋的黄炳潮。

  滨江区住建局本应按照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4、65条的规定,对发现的冒牌钢筋质量问题依法查处。但他们对施工方已经承认的257吨冒牌钢筋问题也没有这样做,以至于施工方得以隐瞒了8至15层有冒牌钢筋,继续把楼盖到22层,造成严重后果。他们一走了之后,区住建局表态过的处罚也没了下文。黄炳潮告诉记者,之后没有再继续督促他们,因为正在走司法途径。

  黄炳潮说的司法途径指的是施工方自力公司在解除施工合同的官司一审败诉后,还要上诉,所以他们无法介入。而法学专家马怀德指出:“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民事纠纷,并不影响业主单位要求建筑主管机关去履行行政法律执行,查处违法施工企业。建设主管机关应当去查处违规施工单位,核实认定了之后做出处罚决定。”

  建筑材料以次充好、不能达标,供货商承认、检测报告确认,还有上级机关明确交办,但奇怪的是,滨江区住建局和区质监站的工作人员却坚持认为,检测的结论是合格的。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看的报告?他们的专业水准又体现在哪里呢?这么多怪现象集中出现,到底是业务疏失、还是另有缘由呢?未能发现隐患造成的损失,会让人痛心;已经发现了问题,还不能避免损失,实在令人无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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