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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哥”挪用公款跑路14年自首 见到亲人露笑容

来源:新京报
昨日,潜逃14年的仲加杰进入法庭时,笑着跟亲属打招呼。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昨日,潜逃14年的仲加杰进入法庭时,笑着跟亲属打招呼。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新京报讯 出身于书香门第,从小一路四中、清华,工作后又被派驻香港,作为一名业务经理,工作之余炒炒股票,仲加杰在上世纪90年代已是几百万身家。

  新京报讯 出身于书香门第,从小一路四中、清华,工作后又被派驻香港,作为一名业务经理,工作之余炒炒股票,仲加杰在上世纪90年代已是几百万身家。

  人生得意在43岁那年急转而下,先是因炒股使用杠杆而遭平仓,看着窟窿越来越大,他挪用80万美元试图挽回损失,在一切无望后,于是逃亡在外14年。昨天上午,这名曾经的高材生因涉嫌挪用公款罪在一中院接受审理。

  为炒股挪用80万美元

  上午十点,仲加杰被带上法庭,在外逃亡14年的他看到旁听席上久违的亲人,脸上浮现出笑容。

  检方指控,1999年至2000年间,仲加杰利用担任香港企荣贸易有限公司业务经理的职务便利,将本公司公款8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662万余元)汇入香港大福财务公司,用于个人炒股。案发后,上述钱款均未归还。

  2014年11月底,仲加杰向一分检投案。

  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仲加杰均予认可,对于自己记不清的地方,他也表示:“按照公诉人说的算。”

  仲加杰回忆,2000年初,自己在香港任期将满,此时他的股票亏损严重。仲加杰从公司辞职后,清理了自己的存款和股票账户资产约90万港元,将其中60万港元转给朋友陈某,委托她替自己买股票。

  “我没接触过刑法,以为挪用的数额会被判极刑。”仲加杰称,当时他还抱有幻想,希望陈某手中的60万,能为自己翻身,在希望与恐惧中,仲加杰带上剩余的30万港元开始四处逃亡。

  潜逃贵阳代打游戏为生

  仲加杰说,之所以逃亡贵阳是因为当时贵阳正在举办围棋大赛,他对围棋比较感兴趣,便跑了过去。到了贵阳后,他发现大街上的警察并不多,于是在当地租了民房。30万港元花光后,仲加杰便靠帮人升级网络游戏来维持生计。

  这期间,仲加杰没与家人联系,妻子张女士也移民加拿大。由于丈夫十几年内音信全无,2013年,张女士向西城区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宣告仲加杰失踪,并要求成为仲加杰的财产代管人。法院作出判决,宣告仲加杰失踪。2015年仲加杰归案后,法院撤销了失踪的宣告。

  庭审结束前,仲加杰哽咽着向单位道歉,并且鞠躬表示悔意。他表示,自己目前没有别的财产,愿意以所占的房产份额来退赔,用来弥补单位损失。

  焦点

  挪用美元十余年汇率如何计算?

  对于指控,仲加杰仅提出一点质疑,即他希望法院认定的犯罪金额,按照当初他挪用的80万美元来计算。

  如果按照仲加杰的算法,在挪用公款的金额认定方面,数额会有所缩水——因为这十四年,汇率有了大幅波动:2000年时,1美元=8.278人民币;而今1美元=6.336人民币。

  按照80万美元退赔,仲加杰如今可以省掉人民币1553600元。

  一分检检察官鲁雪松表示,如果以美元来认定赃款金额,仲加杰退赔金一下少了上百万,某种程度上是对挪用公款这种犯罪行为的纵容,因此,赃款金额要按照当时核算的人民币计算,即662万元。

  公诉人同时表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按照仲加杰的涉案金额,其量刑幅度是十年以上到无期徒刑的刑档,但鉴于仲加杰投案自首,处罚将会减轻,具体由法院作出判罚。

  讲述

  “红通令”自首限期最后一天返回北京

  据检方介绍,1966年出生的仲加杰来自于书香门第:爸爸妈妈哥哥姐姐都毕业于清华大学,作为老小的他也很争气,中学就读于市重点北京四中,1984年考入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1989年,仲加杰毕业前夕,正好遇到五矿公司在清华大学招聘,于是他顺利进入了国企,1995年,他又被公司派驻到位于香港的子公司——企荣贸易有限公司,并升至业务经理。

  一边工作,仲加杰一边将300余万元积蓄用于炒红筹股,又赚了几百万元,1997年时,这位“学霸”资本直逼千万。

  港股越炒越大,仲加杰开始做“杠杆”交易,以1:5的比例进行配资。

  在此过程中,股价跳水,仲加杰被强行平仓。亏损几百万元,于是他多次挪用货款进行填仓。

  而后,也就有了检方的调查:因炒股巨亏,仲加杰用公款来补窟窿,并开始了亡命天涯的生活。

  在逃亡期间,仲加杰曾在网上看到自己上了红色通缉令。2014年,仲加杰了解到国家公布《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其中规定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2月1日前,向司法机关或驻外使馆投案并如实供述、自愿回国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积极挽回损失,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

  之后,仲加杰称“很受触动,思来想去决定自首”。

  2014年11月27日,仲加杰打电话给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称要投案自首,并称其在贵阳市。

  “回到北京那天,是督促自首通告截止日期的最后一天。”公诉人说,仲加杰当初逃跑时,公安机关分析调查后,认为仲加杰逃往海外的可能性大,所以向国际刑警组织申请发布了红色通缉令,在全球范围内通缉仲加杰,但是没有想到,仲加杰潜回了国内,而且一呆就是14年。

  接到仲加杰自首电话后,反贪局办案人员于同年11月29日上午将仲加杰约至贵阳市能辉宾馆,29日晚将仲加杰押解回京,30日2时将仲加杰送押到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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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un657) 原标题:“清华哥”炒股巨亏 挪用公款跑路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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