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国内 | 国际 | 社会 | 军事 | 评论

南京虐童案二审维持原判 李征琴再次准备申诉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南京11月21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备受关注的“南京虐童案”昨天(20号)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经过一天的审理,依法作出二审宣判:维持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征琴有期徒刑六个月的判决,李征琴再次准备申诉。

  今年9月,“南京虐童案”一审宣判,李征琴因故意伤害罪,判有期徒刑6个月。上个月,李征琴的辩护律师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无罪。

  昨天,该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李征琴及其辩护人提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无视被害人程序选择权;缺乏人文关怀,无视儿童权益,造成本案被害人施某某辍学的后果。

  李征琴辩护律师、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永杰说,浦口区法院的一审判决,认定孩子的伤情是轻伤,这个一审判决肯定是错误的。因为根据公安部和司法部门的标准,应该是这个孩子最多是个轻微伤。根本不构成轻伤。本来根据法律规定,应当是有两名法医做鉴定,这个案子就请了一个法医,还倒签检验日期。这些都是明显的程序违法。

  围绕上诉意见和理由,控辩双方开展辩论。针对“伤情鉴定是否程序违法”这一焦点问题,法院认为,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九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对同一鉴定事项,应当指定或者选择二名司法鉴定人共同进行鉴定。本案中,鉴定程序系由多个环节构成,伤情检查、拍照固定等仅为鉴定中的部分环节,且该过程中亦有拍照人员、办案人员等其他参与人的见证,伤情照片系法医张某以科学方法拍摄,法医贾某虽未与张某同时参与至伤情检查,但其对张某的检查结果亦已审核确认,二人经共同研究作出鉴定结论,符合相关规定中关于“共同进行鉴定”的要求,该鉴定程序合法有效。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依法作出二审宣判:维持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征琴有期徒刑六个月的判决。

news.sohu.com false 央广网 https://china.cnr.cn/xwwgf/20151121/t20151121_520562122.shtml report 946 央广网南京11月21日消息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备受关注的“南京虐童案”昨天(20号)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经过一天的审理,依法作出二审宣判:维
(责任编辑:UN625) 原标题: 南京虐童案二审维持原判 李征琴再次准备申诉

我要发布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

客服热线:86-10-58511234

客服邮箱:kf@vip.sohu.com